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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 城乡规划》。的制定 《 ?  》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 ,。制定城?乡规划应当科学预测!城乡发展正确处理近!期建设和远景发【展,。、局部利《益和整体利益、经】济,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】护,的关系?实,现城乡统一规划【、区域协调发展 !  》  : 第:十,三条  本市应当有!计划地组织编—制城乡规划》 —   ? ,各类城乡《规划应当在上层次】城乡规?。划的基础《上,编制在城市总—体规:划的:基,础上编?制中心城和》新城的规划》;在中心《城和新城《。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乡!和,镇的:规划;在乡和镇规划!的基础?上编制?村庄:规划;在《相关城乡规划的基】础上:根据需要编制—特定地区的规划和专!项,规划补充、深化【有关内?容与:控制性详《细规划相衔接 !   》  中心城》和新城、《。乡和镇应当》编制总体规划—和控制性详》细,规划在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的基础上—可以根据规划—实施的需要编制修建!性详细规划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  —编制城乡规划应当】遵守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《以及国家《和本市的《技术标准和规范【坚,持政府组织、—专家领衔、部门合】作、:公,众参与、科》学决策 —。   》  城乡规划中涉】。及,资源与环境》保护、区域统筹与】城乡统筹、城市发展!目标与空间》布局、历史文化遗】产保护等重大—专题的应当组—织相关?领域:的专家进行》研究 —     规划】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!依法征求专》家和公众的意见可】以采取?论证:。会、听证会、座谈会!、公示等多种形【式并在报送审批的材!料中:附意见?采纳情况及理由 !  》   城乡规划在】报送审?。批前组织编制机关】。应当依?法将城乡规划草案】予以公告公》告的时间不得少【于,30日 !    相关部【门和单?位应当积极配合【城乡规划的编制工】作按照规定提交相】。关材料说明》现状情况和》。。发展:需求 》     【第十五?条  城乡规划【按照以下《规定组织编制 】 ? ,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一)城市总体规!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!。编制:; 》 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(二)中心【城、新?城,的总体规《划和控制性详细规】划由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!区、县?人,民政府组织编制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【乡、镇总体规划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!所在区、县》人民政府组》织编制乡、镇人民】政府按?照区、县《人民:政府的要求负责具】体工作; !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村庄规【划由所在《乡、镇人民政府【组织编?制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五《)特:定地区规《划由:所在区、县人民【政,。府或者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组织编【制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?)专:项规划由相关—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组织编《制 《  《 ,。  第十六条  城!市总体?规划在报送审批前】应,当先经市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审《议新城总体规划在】报送审批前应—当先经区、县—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—审议乡、镇》的总体规《划在报?送审批前应当先【经乡、镇人民代表】大会审议《常务委员会组成【人员或者代》表的审议意见交【由本级人《民政府研究处理【 :     】规划的?组,织编制机关报送【审批总体规划应【当将审议意见和根】据审:议,。意见修?改规划?。的情况?随相关城乡规—划一并报送 — ?  ?   村庄规划在】报,送审批前《应,当依法经村民—会议或者村民代【表,会议讨?论同:意 —。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条  城—乡规划?按照以下规》定进行审批》和备案 — :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城市【。总体规划报国务【院审批?; ?   — , ,  :  (?二):中心城总体规划和】控制性?详细:规划报市人民政府】审批:;经审?。批后:报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!; 《  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(三《)新城总《。体规划和控制性【详细规划报》市人民政府审批【;新城?控制性详《细规划经审批后【报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备】案; 《。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》。。(四) 乡、镇总】体规划和《控,制性:详细规划《市人民政《府确:定,须报市人民》。政府审批《的由区、县人—民政府?报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!审,批,;其他?乡、镇总体规划【和控制性详细—规划由区、县人民】政府报?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审批》。乡、镇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经?审批后?报,区,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会备案; —     】。 ,。   (五》)村庄规《划经市规《划,行政主?。管,部门:派出机?构组织审查后报区、!县人民政府审批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六)特!定地区?规划由市规划—行政主?管部:门组织编制的—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】;由所在区、—县人民政府组织编】制的重?点的特定《地区规划经市规划】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审查】后报市?人民政府审批一【般的特定地区规划由!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批; —。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》七)专项规划由市】规划:行政主管《部门组织《编制的?报市人民政》府审:批;由相关行政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】的经市规《划行政主《管部:门组织审查后报【市人:。民政府?审批: :  》 ,  :。第十八条  —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!划应当向社》会公布法律、—行政法规《规定不?得公开的《除外 ?    】 ,第十九条  本【市应当对城乡规划】进行动态评估按照】。规定程序和标准补】充,、完善相《关,内容维护城》乡规划的科学—性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