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建!设与运营的》衔接 】   《  第八条 — 城:市轨道?。交通工程的规—划、建设应》当考虑安全运营【的需求并预》。留换乘和疏》散空间城市轨道交通!工程项?目申请报告》、可行性研》究,报告和初《步设计中应当确定】列车运?行、:调度:指挥、运营》辅助系统、安全防范!和检查系统》、维修保障》。系统:。、换乘和疏散系【统,、,人员:组织等内容并经【过运营安全评估系】统功能应当》符合安全运营需要】城市:轨道交通工程建【设单位在《编制完?成项目申请报告、可!行性研究报告后【应当听取市》交通行政《管理部门的》意见市交通行政管】理部门应当进行监】督,和指:导   !  第九条  城市!轨道交通设》备、设施的》设计、?安装、建造应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!定的设计标准—和技术规范其他【工程与城市轨道交】。通相连?接的连接部》。分的设计《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!通设:计,规范要求《。 —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!城市轨道交通工【程完工?。后建设?单位应当向》。运营单位《。提供技术档案和【相,关,资料对设备、设施】进行调试和安全【测试:并会同运营单—位组织试运行试【运行期不《得少:于3个月并》不,得载客 》     第!十一条 《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!试运行合《格的建设单位—应,当依法办《理规:划、消防、土—建、人?。防、供电、特—种设备、工程档案、!建,筑,节能、无《。。障碍设施、环境保护!设施:和运营设备、设【。施等项目的验收验】收合:格的方可移交运【营单:位,投入试?运营政府相》关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:依照各自《职责对验《收过程进《行监督管理试运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!。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!规范对设备、设施】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!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!验证试运营期不【。得少于1年试运【。营期:满设备、设施保【。持正常稳《定运:行状态可《以,投入正式运营—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!入正式运营30日】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!部门备案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