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》章 建设与运—营的衔?接 !    第》八条  城市轨道交!通工程?的规划、建设应【当考虑安全运—营的需求并预—。留换乘和疏散空间城!市轨道?。交通工程项》目申:请报告、可》行性研?究报告和初步—设计:中应当确定列车【运行、?调度指挥、运营辅】助系统、安全防范和!检查系统、》维修保障系统、【换乘和疏《散系:统,、人员组织》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!全评估?系统功能应当符合】安,全运营需要城市轨道!交通工程建设—。单位:在编制完成项目申】请报: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!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!政,管理部门《的,意见市交通行政【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!督和:指导 【     第—九条: , 城市轨道交通设】备,、设施?的设:计、安装、建造应】当符合?国家和?本市规定的设计标】准和技术《规,范其他工程与—。城市轨道交通相【连接的连接部—分,的,设,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!交,通设计?规范要求 》 ? :    第十条 】 ,城市轨?道交通工程完工后】建设单位应当向运】营单位提供技术【档案:和相关资《料对设备《、设:施进行调试和安【全测试并会》同运营单位组—织试运行试运行【期不得少于3个【月并不得载客 【   【  第十一条  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!运行合格的建设【单位应当依法办理】规划:、,消防、土建、—人防、供《电、特种设》备、工程档案、建】筑,节能、无障碍设【施、环境保》护设施和运营设备、!设施等项目》的验收验《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!营单位投入》试,运营政府《相关行政管》理部门应《当,依照:各自职责对验—收过:程进行监督管理试】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!。当按照设计》标准和技《术规范?对设:备、设施《运行情况《和运营状况进—行安全监测》和综合?验证试运营》。期不得少于1—年试运?营期满?设备、设施保持正常!。稳定运行状态—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!运营单?位应:。当在投入正式—运营:30日前向》市交:通,行政管理《部门备案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