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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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为了加强安】全生:。产监督管理防止生】产,安全事故保障人【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!全促进经济和—社会协调发》展,。根据:中华: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!法结合本市实际【情况制定本条例【
】 第二条 【在本: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!产经营活动的—单,位(:以,下统称生产》经营单位)应当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!安全生产法和本条例!
— 有关—法律、法规》对,消防安全《和道路交通》安全、铁路》交通安?全、:水上交通安》全、民?用航空安全另—有规定的适用其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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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条 —本市安全生产管理】应,。当以人为本坚持【安全第一《、预防为主的—。方,针建立健全以生【。命安全为核心的安】全生:产责任?体系和物质技术【保障体系保障城市安!全运行促进首都安全!发展
! 第四》条 生产经营单位!应当根据本单位【生产经营活动的【特点加强《安全生产《管理建立健》全安全?生产责?任制度完善》。安全: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!。产保障从业人员和】社会:公,。众的安全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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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】生,产经营单位》的主要负《责人对?本单位的安全生【产工作?全面负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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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条 工会】依法组?织职工?参加本单位安—全生产?工作的民主》管理和民主监督维】护职工在《安全生产方面的【合法权益《对单位执《行,。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!的情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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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条 各级人!。。民政:府应当加强对—安,全生产工《。作的领导《将安全生《产工作?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—。展计:。划合理?调整产业结构加【大安: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!产专项工作》所需经费《列入本级政》府预算支持、督【促各有?关部门依法履—。。行安全生《。产监督管《理职责及时》协调、解《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中的重?大问: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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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八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!和政:府有:关部门的正职负责】人对:本行政区《域和本部门的安【全生产工作负—全面:领导责?任;各级人民政【府的其?他领导人和政府【有关部门的其他负责!人对:分管范围内》的安全生产》工作负?领导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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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!。 市?和区、县安》全生产监《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!区域内安全生产工】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!指导、协调和监【督政府有关部—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!和管理职责依法对】生产经营《单位的安全》生产工作《实施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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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公安、—住房和城乡》建设、质量技术监督!、国土资源、煤炭、!电力、?国防科技工业等负】有,安全:。生产监督管理职【责的政府《有关部门按照有【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分别对消防【、道路交通、建筑】施工、特种设备、矿!山、:电力、民用爆—破器材生产》等方面的安全—生产工作实施监督】管理
! ?商务、文《。化、教育、卫生、旅!游、:交通、市《政市容?、农业、民防等政】府有:。关部门按照法律、】法规、规《章的规定和市人民政!府确定的职责负责】有关行业或者领域的!。安全生产管理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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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条 各级】。人民政府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!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!关,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!规和安全生》产知:识的宣传组织开展】安全生?产教育和培训—推进安?全文化建设增强【全,社会的安《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!范能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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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各级人民!政府:及其有关部》门应当鼓《励安全生产科学技】术研究?支持安全生产先进】。适用技术、装备、工!艺,的推广应用提高安】。全生:产信息化水平—。推进安?。。。。全生产产业》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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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?条 本市推—进安:。全生:产社会化服务—体系建设支》持,、指导?、规范有关社会服务!机构依法开展评价】、认:证、检测、检—验、咨询《、宣传和技术培训等!安,全生产服务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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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有关社会》服,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!、法规?规定和合《同约定从事安—全生产服务活—动保障所提供的【报告、信《息真实准确并对其作!出的安?全评价、《认,证,、检测、检验—的,结果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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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:三条 安全—生产协?会和其他《。相关行业协》。会应当?加强行?业自律?对生产经营单位的】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!导提供安《全生产管理和技【术咨询等服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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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本:市鼓励安全生产协】会和其?他相关行业》协会参与安全生产标!。准,。的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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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四条 市和区!、县人?民,政府对在改》善安:全生产条件、推【进安全文《。。化建设、《防止:。生产安?全事:故、参加抢险救护】、安全生《。产科学技术研究和】推广应用、安全【生产监督《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!成绩: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表彰和奖》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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