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《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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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 为】了规:范物业管理活—动,提升物业服务水【。平维护业主》、物业使用》人和: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!。权益:营,造,良好的居住和工【作,环境根据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物权《。法、国务《院物业?管理条例《。和,有关法律、》行,政法规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— 第二条【 本条例》适,用于:本省:行,政区:域内物业管理活动】及其监督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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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本条例所称物业!管理是指业主—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!业由业主和物业服】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!。合同约定对建筑物】、构筑?物及配套的》。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!进行维?修、养护、》管理维护《物业管理区域内【的环境卫生》。和相:关秩序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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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条 物业管】理应当遵循业—主,自治、专业》。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!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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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将物业服务纳】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!划、社区建》设和社?区治理?体系建立和完善专】业,化、社?会化、市场》化,的物业管理机制鼓】励采用?。新技术、新方法【提高物业管》理和服务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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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】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住—房和城乡建设或者】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—(以下简称物—业管:理行:政主管部《门)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物业】。管,理活动?的监督管理》工作履行以下职责】:,
! (一)】拟定:、,制定和宣传物业管理!相关政策《措施;
【
【 (二)—依照职权制定物业服!务质量标《准和技术规》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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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:。三,),指导街道办事处、】乡镇人民《政府依?法开展物业管理相】。关,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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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四)》。指导、监督》和管理物业管理招】投标: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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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五)监?督、管理专项—维修资金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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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!建立物业管理—诚信档案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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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《 (七)》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,其,他职责?
!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发展改—。革、:。公安、司法》、民政、财政、【环保:、城:乡规划、城市—管理、工《商、价格、》质监、?人防等部门应当【按照各?自的职责《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!督管理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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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街道办事处【、乡镇人民政府履】行以下?职,责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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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!指导和协助业主【大会的成立、业主】委员会?的选举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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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指导和!监督业主大会、业】主,委员会开展工—作;
! 《 (三)协调物!业管理与《社区管?理、:社区:服务之间《关系:调,。处业主、业主委员】会、物业使用人【、物业服《务企业在《物业:管理活动中的纠纷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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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—四,)协调和监》督物:业服务企《业的交接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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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五)协调》和监督老旧小区【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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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居民委《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】应当予以《。协助和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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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物业管理协会应!。。当加强行业自律规】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!物,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!质量和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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