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规划—与建: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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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。条 农村》公路规划应当依据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符合土》地利用总体规划【按照有利于群众生】产,生活和保护农村生态!环境的要求结合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】设的需要进行编制】并与城乡规》。。划、国道和省道规】划以及其他方—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!划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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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九条 县—道规划由县级人民】政府交通运输行【政主:管部门?会同有关《部门编制经本—级人民?政府审定后报上【一,级人民政府》批准并报省人—。民政府交通运—输行政主《管部门?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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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?乡道、村道规划由县!级人民政府交通运】输行政主管》部门协助乡(—镇)人民政》府编制报《。。县级人民《政府批准并》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!交通运?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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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批准的】县道、乡道、—村道规划不》。。得擅自变《更确需?修改的由原编制机】关提:出,修改方案报原批【准机关批准并报上一!级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行政—主管部?。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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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】县道、乡道的命名】和编号?由,省人民政府交通【运输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国?务院交通运输—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!确,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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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村道的命名和【编号由设《区的:市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行政主管】。。部门按?照省人民《政府交通《运输行政主管—部门的规《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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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十《一条 县级人【民,政府交通运输行政】主管部门依》据农村公路规—划会同本《级人民?政府发展改革、财政!部门提出农村—公路年度建设计划按!照规定程序报—经批准后组织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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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二条【。 农?。村公路建《设应当?。优先利用现》。有道路改建和扩建】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!的基本建《设程序进《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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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:道按:照一:般不:低于:。三级:公路技术标准—。建设乡?道,、村道?按照不低于四级公】路技术标准建设现有!农村公?路不符?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应!。当逐:步改造
! 《。除自然条件不—具备外单车道的【农,村公路应当实—施路肩硬化并—设置会车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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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三条 —。农村公路防护、排】水等:必要的附属设施应当!与主体工程同—步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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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新建、《改建和?扩建农?村公路应当按照【国务: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!部,门的规定在》县道、乡道上—设置交通标》。志、标?线,等交通安全设施【在村:道,的急弯、陡坡—等危险路段》设,置交通警示》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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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 ?农村:公路:。及其桥梁、隧道、】渡口工?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!相应资质的设计单】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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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【以,上农村公路》。和中型以上农村【公路桥梁、隧道、】渡口工程《项,目的设计分》初,步设:计和:施工图设计两—个阶段进行其—设计方案由设区【的市人民政》府交通运输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审批;其他农村公】路工程项目可以直接!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!计其设计方案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交通运《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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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 农村公路建】设项:目应: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实行招标—投,标制度和工程—监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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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十《六条 农村公【。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!。许可:制,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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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—级以上农村公—路和中型以》上农村公路》桥,梁、隧道、渡口工】程,项目的施工许可由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】。交通运?输行政主《管部门实施;—其他农村公路建【设项目?的施工许《可由:县级:人民政府交通运输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《实施
! 第十七条【 农?村公路建设》。。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!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!制
【 农》村公路建设项目的】建设、设计、施【工和:监理单位应当明确】安全和质《量管理?责,任落实?安全和质量》保证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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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农村—公路建设项目—实行质量缺陷责【任期和质量》保证金制度质—量缺陷责《任期不得少》于交工验收后一【年质量保证金按【照国家?有关规定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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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【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交通运输行政主管】部,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!路建设质量和施工】安全:的监督管理可以委】托质量监督》机构或者按照规定】成立专门《小组负责农》。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!工,安全的监《督工作
! 县级人【民,政府交?通,运输行政主》。管部门?和乡(镇)》人民政?府可:以聘请群众代表参与!农,村,公路建设质量—。和,施工安全的监督【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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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农村公《路建设施工现场应】当设立质《量责任?公告牌公告有关【责,任单位、责任—人,、主要质量控制指标!和举报电话》
】 第十九条— 农村公路建设】项目应当按照国【家和省?。有关:规定交工、》竣工验收;未—经验收或者验—收不合格《的不得交付》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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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农村公?路建设项目的—交工验?收由:项目建设《单位负?责二级?以上农村公路和【中型以上农村—公路桥梁、隧道、】渡口工程《项目竣工验收由设区!的市人民政府交【。通运输?行政主管《部门组?织,实施;其他农—村公路建设项目【竣工验收《由县:级人民?政府交通《运输: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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