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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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农?村公路的建设、养】护和管理促进农【。村公路事业》发展推进社会—主义新农村建设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公路法和《有,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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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本条!例适用于本》省行政?区,域内农村公路—的规划?、建设、《养护、使用和管【理
【 《本条例所称农—村,公路是指纳》入农: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!家和省公路工程技】术标准?修建:的县道、《乡道和村道包括农】村,公路的桥梁、隧道和!。渡,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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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农村公路的发展!应当遵循全》面,规划、合理布局、确!保,质量、保《障畅通、《保护环境、建—设和:。养护并重的原—则实行政府主导【、社会参与、多方筹!资、分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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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—条, 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府,应当将农村》公路的发展纳入国民!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逐步加大【对农村公路的—资,金投入促进农村【公路事业持》续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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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五条 县级—人民政府是本—行政区域《内农村公路规划、建!设、养护和》管理的责任主体【应当组?织,有关部门做好农【村公路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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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(!镇)人民政府按照县!级,人民政府规》定的:职责明确相应—的人员或《者机构具体》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乡道、村道的【建设、养护以及【村,道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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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》民委员会在》乡,(镇)人民》政府的?指导下协助做—好,村道:的建设、《养护等相《关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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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六《条 省和设区的市!人民:政府交通运输—行政:主管部门主》。管本行政《区域:内农村?公路工作《其所: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!构,具体负责指导、监】督农村公《路规划、《建设、养护和管理】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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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人【民政府交通运输行】。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农村公路《工作其所属的农【村公路管《理机构(以下称县级!农村:公路管理机构)具体!负责农村《公路的?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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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府发展改革、财政】、公安、国》土,资源、环境保护、农!业,、林业、水行政、】城乡规划《、,建,设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!村公路的相关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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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七条 】任,何单位?和个人都有爱—护农村公《路、公路用地以及】公路附属设》施的义务有权—制止、检举和控告】破坏、损《坏,或者非?法占用农村》公路、公路用地、】。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!他影响农村公路安全!的违:法,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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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建设】、养护、管》理和保护农》村公路做出突出贡献!的单位和个人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及其》交通运输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给予表】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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