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:章 总则《
! 第一》条 为了调整劳】动关系维护劳动合】同当事人《的合:法权益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劳动【法和:有关法律、行政【法规结合本省实【际制定本《条例
】 第二—。条 本《省行政区《域内:的企业、个体工商】户、民办《非企业单位以及国】家机关?、事业单位、—社会团体等用人单】位(以下统称用人单!位)与劳动者—形成或者建》。立劳动合同关系【的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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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,条 ?劳,动合同是劳动—者与用人单》位确立劳动关系、】明确双?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!
【 建立劳动关系!应当订立书面劳动】合同法律、法规【另有规定《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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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【 :订立和变更》劳动:合同应当遵循—平等自愿、协商一】致、诚实信用—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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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!。动合同的订立、履】行、变更、解除、】终止不得违反—法律、法规的规【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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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?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!劳动合同制度的【实施进行监督管理】有关行?政部门按《照各自职《。责依法做《好劳动合同制度【。实施的监《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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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六条 《 工:会应当依法为劳【动者提供劳》动,合同方面《的指导、帮助对用】人单:位违反本条例—规定侵犯劳动—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!求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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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【业联合会《、,工,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!体和群众团体应当督!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!签订和履行劳动合】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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