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确! 认
!
, : 第?八条 有下【列行为?之一的应当》确认为见义勇为
】
:
(】一):制止正在发生—的,违法犯罪行》为的;?
】 (二)扭—送或者协《助有:关机关?抓捕犯罪嫌疑人【、逃犯的;
!。
》。 (:。三)抢救《和保护国家、集体财!产或者他人》。生命财产《的;
》。
:
, (》四)其?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!为的
》。。
》 , 第九条 》 见义勇为由行】为发生地县》。级以上综治机构确】。认
《
【第,十条 ? , 见义勇为行为人或!者,其亲属可以向—见义:勇为行为《发生:。地的县级综治机构】申报见义勇为—国家机关、企事业】单位、社会团体和】其,他,组织:以,及个:人可:以向见义《勇为行为发生—地的:县级综治机构举【荐见义勇《为
! 见义勇为没有申!报,人、举荐人的行【。为发生地的县—级以上综治机构可】。以在:调查核?实和:组织评审委员会评】审后:。直接确认
!。
《 第:。十一:条 申报、举】荐见:义勇为自行为发【生之日起六个月【内特殊?情况下不超过两【年向行为发生—地的县级综治机构】提出:并提:供有关证《。明材料和《线索
》
,
—申,报、举荐见义勇【为应:当提供下《列材料
! (》一)见义勇》为事迹材《料;
】 :。 , (二?),。受益人、《证人:或者相关《单位、个人》提供的证明
—
:
《 ?第十二?条 县级综治机!。构在接到申报、举】。荐后应当及时调查】核实:组织评审《委员会进行评—审在六十日内提出】是否:确认的意见
!
—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!表、政协委》员人:民法院?、人民检察院综【治机:构公安、民政、财】。政、人力资源—和社会保障》、卫生、《。司法:。、教育等行政部【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!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方!面的人员《组成
《
【 县级以《上综治机构对见义勇!为进行调查》核实时有关单位和】个人应当予以—配合见义勇》为的受益人应—当如实提供见—义勇为证据或者其】他有关?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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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十三条 县【级,以上:综治机构对拟确认为!见义勇为的应当自拟!确认之日起》十日:内将见义勇为—人员名?单和主要事迹—向社会公示因保护】见义勇为人员及【其亲属安全或者因】其他原因《需要保密《的可以不公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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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未确:认为:。见义勇为的应当以书!面形式告《知申报人、举—荐,人并说明理由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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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第十四条 【 公示期间无异议】的县级以上》综治机构应当作出确!认决定并书面通【知申报人、举荐【人及见义勇》为行为发生》地,、,见义勇?为,人员:户籍所在地的乡镇】(街道)综治机【构和有关单位;【公,示期间?有异议的县级—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在!调查后决《。。定必要?时可以组织评审【委员会再次评审【
》
第十【五条: ?。申报人?、举:荐人对?。见义勇为的确认结论!有异:议的可以在》接到确认结论三【十日内向上一级综治!机构申请复核上一】级,。综,治机构应当自接【到申请之日起三十】日内:作出复核决定并【书面通知《申请人;申报人、】。举荐人也可以依法】申请行政复议—或,者提起行政诉讼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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