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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《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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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四十三【条 本《规定中下列用—语的含?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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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工资—是指用人单位依据】国家规定和劳动【合同约定以货—币形式支付给—劳,动者的?劳动报酬《包括计时工资、【计件工资、》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】、加班加点工资以】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!工资不包括用人【单位承担的社会【保险费、住房公【积金、?。劳动保护、职—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!用等
】 (二—)法定工作时间【是指按?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!度,劳,动者月?平均工作时间为2】092《天,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!算为日工资和小【时,工资的按每日8小】时、每?。月1:67:。4小?时进行?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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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正》。常劳动是《指劳动者《。按依法签订的劳【动合同?约定或?。在未签订《劳动合同《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!。的情况?下在法定工作—时间或劳动》。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!内从事的劳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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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克!扣,工资是指除第十【二条、第十三条、】第十四条《规定情形外用—。人单位扣减劳动者】工资的行为》
— 《(,。五)无故拖欠工【资是指除第二十八】条规定外用人—单位延期支付—或者未?足,。额支付劳动者工资】的行为
! : 第四十四条【 本规定第十六】条用:于计算劳动者—加班工资的标—准第二十三条—。、第二?十四条、第二十五】条,、第二?十六条、第二—十七条用于计算劳动!者提供正常劳动【支付月工资》的标准应当按—照,下列原?则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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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!方有约定的从其约】。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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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双方没有约定】的或者?双方的约定标—准低于集《体合同?或者本单位》。工资支付制度标准】。。的,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!单位工资《支,付制度执行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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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—),前两项无法确定工】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!前,12个月的平—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实!际工作时间不—满12?个月的按《照实际工《作时间平均工资【。计算:。;
】 (四)劳动】者前12个月平【均工资无法计算【的按用人《单位所在地政府公】布的上年度职工平】均工资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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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》五条 《本,规定自2007年1!月1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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