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一章 总则!。 》 :。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:  为实施国—务院制定的工伤保】险条例(以条例/】a,>)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办法 】    》 第二条《  本省行》政区域内的企—业、事业单位—、,社,会团:体,。、民办非企业单【位、基金《会、律师事》务所:、会计?师事务所等》组,织和有雇《工的个体工》商户(以下称用人】单,位)应当依》。照条例和本办法【规定:参加工伤保险为本】单位全部职工或【者雇工?(以下称职工)缴】纳工伤保险费 !  《   第三》条  省和设区的】。市人: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!善工:伤预防?。、经济补偿》和职业康复》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!度  】   第四条  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负责本行《政区域?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! ,    【 社会保《险行政部门按—。照国务院和省—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!立的社会《保险经办机构(【以下称?经办机构)具体【承办工?伤保险事务经办【机构所?需,业务经费由本—级财:政承担 》  》。   ?第五:条  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《、卫生、财政、地税!、公安?、民:政、住房和城乡【。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!职责范围《内做好工《伤保险的《有关工作《 —  :。  各级政府及其】有关部门制定工伤】保险政策《、标:准应当征求》工会组织《和用人单位代表等方!面的:意,见  】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用人单位【应当将?参加工伤《保险的?职工名单、缴费工资!、缴:费金额等情》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!     !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!遵守有关安全—生产和职业病防【治的法律《法规:和规章?执行安全卫生规【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!故发生?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!害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