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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。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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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三条 司法行】政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?在法律援助监督管】理过:程中滥用职》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。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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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四十四条 法律】援助机构及其工【。作人员有下列情【。形之一的对直—接,。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;构【。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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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对符合!条件:应予法律援》助的对象《决定不予法律援【助,的;
】 , (二!)明知不符合法律援!。助条件?而决定给予法律【援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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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无正当】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!助案件?的;:
— (!四)不?在,本条例规定的期限】内作:。出审查决定的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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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五)未经《批准委托《他人、延期或者终止!办理法律援助事项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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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索】取、收受受援人财】物或者牟取其—他不:正当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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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贪污、】侵占、私分、截留、!挪,用法律援《助经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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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五条 乡(—镇,)人民政府、—街道:办事处受理公民【申请办理《经济困难证明无正】当理由不出具证明或!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有!关机关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和其?他直接?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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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六条 》 法律?援助人?员在办理法律援助】事,项时由于过错—致使受援人遭受经】济损失受援人要求】赔偿的依法承担相应!的赔:偿责任
】。。
》第四十七《条 ?受援人以不正—当手段获得不—应当享有的法律援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】应,当终:止对:其援助并《。责令其支付已实施】法律援助过程中【的全部?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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