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:五章 法《律责:任 《     !第四十三条 — ,司法行政《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!法,律,援助监督管理—过程中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的依》法给予处分》 《     第四十!四条 ? 法:律援助机构及其工】。作人员?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对:直,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。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》;,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: !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—对符合条件》应予法律援助的对象!决定不予法律—援助: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:二)明知不符—合法律援助条件而】决,定给:予法律?。援助的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。(三)无正》当,理由拒绝接受法律】援助案?件,的; ? ?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》。四)不在本条例【规,定,的期限内作出审【查决定?的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五)未经批》准委托他人、延【。期或者终《止办理法《律援助事项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《六)索取、收—受,受援人财《物或者牟取其他【不正当?利益的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七【)贪污、侵占—、私分、《截留、挪用法律援】助经费?的 :     !第四十五条 — 乡(镇)人—民,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受!。理公民申请办—理经济困难证—。明无正?当理由不出具证明】或者出具虚假证明】的有关机关》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,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给?予处分 》 , ,  ?   第《四十六条 》 法律援助人员在办!理法律援助事项【时由:于过:错致使受援人—遭受经济损失受【援,人要求赔偿的依【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!任 :   【  第?四十七条  受【援人以?不正当手段获得不】应当享有的法律【援助的法律援—助机构应当终止对】其援助并责令—其支付已实施法律】援助过程中》的全部费用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