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节 减刑、【假释案件的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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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四百四《十八:条 被判》处死刑缓《期执行的罪犯—在死刑缓《期,执行期间没有故意】犯,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!满后应当《裁定减刑;死刑缓】。。期执:行期满?后尚未裁《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!当依法减刑后对【其所犯新罪另行【审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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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四百四十《九条 《。对,减刑:、假释案件应当【按照下列情形—分别处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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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 《(一)?。对被判处死》刑缓期执行的罪犯】的减刑由罪犯—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!院根据同级监—狱管理机关审核同】意的减?。刑建议书裁》。定;:
】 —(二)对被判处【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!刑,。。、假释由罪犯服刑地!的,高级人?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!狱管理机关审—核同意?的减刑?、假释建议书后一个!月内作出裁定案【情复杂或者》情况特殊的可以延】长一个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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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》 (三)对【被判:处有期徒刑》和被减为有期—徒刑的?罪犯的减刑、假释】由罪犯服刑地—的,。中级人民法》院,在收到执《行机关提出的减【刑、假释建议书后】一个月?内作出裁定》。案情:。复杂或者《情况:特殊的可以延—长一个月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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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—。)对被判处拘役【、管:制的罪犯的减—刑由罪犯服刑地中】级人:民法:院在收到同级执行】机关审核同》意的减刑《、假释建《议书后一个月内【作出:裁定
?
!对暂予?监外执行《罪犯的减《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!适用前款的》有,关规定
《
!第四百五十条 【 受理减刑、—假,释案件应当》审查执?。行机关移送的—材料:是否包?括下列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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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减【刑、假释建议书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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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终审!法院的裁判文书【。、执行通知书—、历次减《刑裁定书的复制件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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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
】 (三?。)证明罪犯》确有悔改、》立功或者重大立功】表现具体《事实的书面材料;
!
— — (四)罪犯评审】鉴定表、奖惩审批】表等;
! :。。。 —(五)罪犯》假释后对所居—住社区影响》。的调查评估报—。告,;
【 】(,六):根据案?件情况需《要,移送的其他材料
】
》 ?。 经审查材料—不全的应当通—知,提请减刑、》假释:的执行机关补送
】
【 第四百》五十一条 —审,理减刑、假释案【件应当审查财产刑】和附带民事》裁判的?执行情况以及罪犯】退赃、退《赔情况罪犯积—极履行判决确—定的义务的》可以认定有悔改表】现在减刑、假—。释时从?宽掌握;确有履【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!减刑、?假释时从严掌握【
:
:
—第四百五十二条 !审理减刑《、假释案件应当对】。以下内容《予以公?示
》。
? — (:一,)罪犯?的姓名、年龄等个人!。基本情况;(二)原!判认定的罪名—和刑期;
】
》 (三)罪!犯历次减刑》情况:;
! 》 (四?)执行机关》的减:刑、假?释建议和依据—
! ,公示应当《写明公?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!方式:公示地?。点为罪犯《服刑场所的公共区域!;有条件《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!公示
—
: 第四百五】十三条 》审理减刑、》假释案件应当—组成合议《庭可以采用书面【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!件应当开庭审理【
】 (【一):因,罪犯有重大立功【表现提请减》刑的;?
【 (】。二):提请减刑《的起始?时间、间隔》时间或者减刑幅度】不符合一般规定【的;
《
【 (—三)社会影响重大或!者,社会关注度高的;
!。。
】 (四)公!。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!的;
【
!(五)人民检察院】有异议的;》
— : : (六)【。有必要开庭审理【的其他案《件
【 第四—百五十四条 【。人民法院《作出减刑、假—释裁: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!达提请?减刑、假释的执【行机关、同级人【民检:察院以及罪犯—。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!减刑、假释》裁定不当在法定期】限内提出书面纠【正意:见的人?民法院应当在收【到意见后另》行组成?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!月内作出裁定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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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百五十五条 【 ,减刑:。、假释裁定作出【前执行机关书—面提:请撤回减刑、假释】建议:的是否?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!
— ? 第四百五十—。六条 人民—法院:。发现本院已经生【效,的减刑、假》释裁定确有错—误的应当另行—组成合议《。庭审理;发现下级】人民法院《已经生效的减刑【、假:释裁定?确有错误的可以【指,令,。下级人民《法院另行组成合【。议庭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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