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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【 死刑缓期执—行、无期徒刑、有】期,徒刑、拘役的交付】执行 】  ?   第四百二十】九,条  被判处死刑缓!期执行、《无期徒?刑、有期徒刑、拘】役的罪犯交付执【行时在押的第一审】人民法?院应:当在判决、裁—定生效?后十日内将判决书】、裁定书《、起诉书副本、【自诉状复印件、执行!通知:书、结?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!。由公:安机关将罪》犯交付执行》。 ? , ,。 ,   ? ,罪犯需要收》押执行刑《罚而判决、裁定生】效,前未被?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!根据生效的》判决书、《裁定书将《罪,犯送:。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!前款的规定办—理执:。行手续 【     第四百!三十条  同案【审理的案件中—部分被告人被判【处死刑对未被判处】死刑的同案被告人】。需要羁?押执行刑罚的—应当在其判决、裁定!。生效:后十日内交付执【行但是该同案被【告人参与实施—。有,。关死刑之罪的应当】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!讯问:被判处死《刑的被告人后交付执!行 【    第四百三十!一条  《执行通知书回执经】。看守所盖章》后应当附卷》备查 ? , ,  《。   第《四百三十二条 【 被判处《无期徒刑、有—期徒刑或者拘—役的罪犯符合刑事】诉讼法第二百五十】四条第一款、第【。二款的规《定人:民法院决定暂予【监外执行《的应当制作》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!写明罪犯基本情【况、判决确定—的罪名?。和刑罚、决》定暂予监外》执行的原因、依【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!的县级司法行政机】关派员办《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!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!罪犯居住地的县级】。人民检察院》和公安机关 ! ,   ?  人民检察—院认:为人民?法院的暂予监外【执行决?定不:当,在法定?期限内提出书面【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!立即:对该决定重新—核查并在一个月【内作出决《定 《   》  第四百三十【三条  暂予—监外执行的罪犯【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原作出暂》予监外执行决—定的人民法院应【当在收到执行—机关:的收监执行建议【书后十五日内作出】收监执行的决定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一)《不,符合暂予《监外执行条件的【; ?   —。  :。    (二)未经!批,准离开所居住的【市、县经警告拒【不改正或者拒—不,报告行踪脱离—监管的;《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】因违:。反监督管《理,规定受到治》安管理处罚》。仍,不改正的;》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受《到执行机关两次【警告仍不改》正的;? 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五)!保外就医期间不【按规定?提交病情复查—情,况经警告拒不改【正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六)《暂予监外执》行的:情形消?失后刑期未满的【; 》    》  : ,。  (七)》保证人丧失保证【条,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!被,取消保证人》资格不能在规—定期限内提出新【的保证人的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八)违—反法律?、行政法规和—监督管?理规定?情节严重的》其他情形《 》     人民法院!收监执行决定—书一经作《出立即生效 — ?     —第四百三十》四条:  人民法院应当将!收监执行决定—书送交罪《犯居住地的县级司】法行政机关》由其根?据有:关规:定将罪犯《交付执行收监执【行决定书应当同【时抄:送,罪犯居住《。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!和公安机关》 :    【 第:四百三十五条—。  被?。收,监执行的罪犯有【不,计入执?行,。刑期情形的人民【法院应?当在作出收监—决定:时确定不计入执【。行刑期?的具体时《间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