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】 涉外刑《事案件的审》理和司法协助
【
?。
第!三百九十二条 【 本解释所称的涉外!。刑,。事案件是《指
《
?。 : : :。 (一)在中华人!民,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!犯罪的或者》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!合法权利《的刑事?。案件;
》
?
, (!二):符合刑法第》七条、第《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!公民在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领域外犯罪的【案件;
》
— (【三):符合刑法第八条、第!十条规定情》形的:外国人对中》华人:民共和国国家或【者公民犯《罪的案件;
!
》 《 (四)符合—刑,法第九条规定情【形的中华《。人民共和国在所【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!围内行使管辖权【的案件
】
, 第》三百九十三条 第!一,审涉外刑事案件除】刑事诉讼法第二十】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!的以外?由基:。层人民法《院管辖必要时中【级人民法《院,可以指定辖区内若干!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!。辖第一审涉外刑【事案件也可以依照】。刑事:诉,讼法第二《十三条的规》定审理基《层人民法院》管辖的?第一审涉外刑—事案件
《
【 第三《百九十四条 外】国人的国籍根据【其入境时的有效【证件确认;》国籍不明的根据【。公安机?关或者?有关国家驻华—使、:领馆出?具,的证明确认
!。
国【籍无: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!对待适用本章有关】规定在裁判》。。文,书中写明“国籍【不明”
》。
,
? 第三百【九十五?条 在《刑事诉?讼中外国籍当事人享!有我国法律》规定的诉讼》权利并承担相—应义务
! 第三—百九十六条》 :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!间人民法院应—当将下?列,事项及时通报同【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!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!驻华使、《领馆
》
【 : (一《)人民法院决定对】外国籍被告人采取强!制措施的情况—包括外国《籍当事人的姓名【。(包:括译名)、》性别、入境》时间、护照或—者证件号码、—。采,取的强制措施及法律!依据、羁《押地点等;》
?
《 (】二)开庭的时—间、地点《、是否公开审—理等事项;》
?
【 (三)宣判!。的时间、地点—。
— 涉外刑事】案件宣判后应当及时!。。将处理结《。果通报同级人民政府!外,事主管部门
!
对外】国籍被告《。人执行死刑的—死刑:。裁决:下达后执行前应当通!知其国籍国驻华【使、领馆《
?。。
外国!籍被告人在案—件审理中死亡的应当!及时:通报同?级人民?政府外事主管部【门并通知有关国【。家驻华使、》领馆
《
】第三百九十七条 】 需要向有关—国家驻华使、领馆通!。知有关事项》的应当层《报高级人民法—院由:高级人民法》院按照下列规定通知!
,
《
!(一)?外国:籍当事人《。国籍:国,与我国签订有双【边领事条约的—根据条约规定办理】。;未与我《国,签订:双边领事条约—但参加维也纳—领事关?系,公约的根据公约规】定办理;未与我国】签订领事条》约也未参加维也【纳领事关《系公约但《与我:国有外交关系的可】以,。根据外事主管—部门的意见按照【互惠原则《。根据有关《规定和国际》惯例:。。办理:;
【 【 (二)《在外国驻华领馆【领区:。内发生的涉》外刑事案件》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!区的领?馆;在外国领馆【。领区外发生的涉外】刑事案?。件通:知有关外国驻华使】馆;:与我国有外交关系】但未设使、领馆【的,国,。。。家可以通知其代管】国家驻?。华使、领馆;无代管!国家或者代》管国家不明的可以不!通知;
—
》 , 《。 (三)《双边领事条约规【定通知时《限的应当《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!;无双边领事条【约规定的应当根据或!者参照维也纳领事】关系公?约和国际惯例—尽快通知至迟不得】。超过七日;
!
: —。 , (:四,)双边领事》条约没有规定—必须通?知外国籍当事人【要求不通《知其国籍国驻—华使、领馆》的可以不通知—但应当?由其本?。人出具书面》声明
【
高级人民!法院向外国驻华使、!领馆通知有关事【项,必要时可以请人【民政府外《事主管部门协助
】
《
: : 第三百九十八【条 ?人民法院受理涉外刑!事案:件,后应当告知在—押的外国籍被告人享!有与其国籍国驻华使!、领馆联《系与:其监护人、近亲属会!见、通信以及请求】人民法院《提,。。供翻译的权利
【
《
, 第》三百九十《九条: , ,涉,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!外国籍被《告人在押其》国籍:国驻华使、领馆【官员要求《探视的可以向受【理案件?的人民法《院所在地的高—级人民?法院提出《人民法院《应当根?据我国与被告人国籍!国签订的《双边领事《条约规定的》时限:予以安排;没有条】。约规定的应》当尽快安排必—要,时可以请人民政【府外事主管部—门协助
《
:
【涉外刑事案件审【判期间外《国籍:被告人在押其监护】。人,、近:亲属申请《会见的可以向受【理案件的人民法【院所在地的高级人】民法:院提出并依》照本解释第四百零三!条的规定提》供与被告人关—系的证明人民—法院经?。审查:认,为不妨碍案件审判的!可以批准
【
被】告人拒?。绝接受探《视、会见的可以不】予安排?但应当由其》。本人出具书面声明
!
《
探—视、会见被告—人应:当,遵守我国法律—规定
?
:
— 第四百条 人民!法院审理涉外刑【事案件应当公开进】行但依?法不应公开审—理的除外
》
》。 公》。开审理?的涉外刑《。事案件外国》籍当事人国籍国驻】华使、领馆官员【要求旁?听的可以向》。受理案件的人民【法院所?。在,地的高级人民法【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!应当安排
【
第】四百零?一条 ? 人民法《。。院审判涉外刑事【案件使用中》华,人民:共和国通用的语言、!文字应当为》外国籍当事人—提供翻译
》
】 人民法院的诉【讼文书为中文本外】国籍当事《人不通晓中文—的应当附有》外文译本《。译本不加盖人民法】院印章以中》文本为准
【。
:
《 外国?籍当事人通晓中国】语言、文字》。拒绝他人《翻译或者不需要诉】讼文书外文译—本的:应当由其本人出【。。具书面?声明
—
《 第四《百零二条 》 外国籍被告人委】托律师辩护或者外】国籍附带民事诉讼】原告人、《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!诉讼的应当》委,托具有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律《师资:格并依法取得执业】证书的律《师
【 外国籍【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!人、近亲属或者【其国:籍国:驻华使?、领馆可以代为【委托辩护人其监护】人,、近亲属代为委托】的应当提供与被告】人关系的有》效证明
! 外国籍当】事人委?托其监?护人、近亲属担任】。辩护人、诉讼—代理:人的被委托人应【当提供与当事人关系!的有:效证明经审查符合】刑事诉讼法》、有关司法解释【规定的人民法—院应当准许
【
外!。国籍被告人没—有委托辩护人的人】民法院可以通知【。法律:援,助机构为其》指派律?师提:。供辩护被告人拒绝】辩护人辩护的应当由!其出具书面声明【。或者将其口头—声明记?录在案被告》人属于?应当提?供法律援助情—形的依照本》解释:第四:十五:。条规定处理
【
— 第四百零三条 ! 外国籍当事人【从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领域—外寄交或者托交给中!国律师或者中国公】民,的,。委托书以及外国籍】当事人的监护人、近!亲属提供的》与当:事人关系的证明必】须经所在《国公证机关证明【所在国中央》外交主管《机关或者其授权【机关:认证:并,经,我,国驻该?国使、?领馆认?证但我国《与该国之《间有互免认证—协定的除外》
! 第四百《零四条 《 对涉外刑事—案件的被告人—可以决定限制出【境;对开《庭审理案件时必须到!庭,的证人可以》要求暂缓出境作出】限制出境的》决定应当通》报同级公安机—关或者国家安全【机,关;限制外国人出】境,的应当同《时通报同级人—民政府外事主管【部门和?当事人国籍》国驻华使《、领馆
【
》 人民?法院:决定限制外》国人和中国》公民出境的应—当书面通知被限【制出境的《人在:。。案件审理终结前【不,得离境并可以采取】。。扣留护照《或者其他出入—境证件的办法—限制其?出境;扣留证—件的应当履行—必要手续并》发给本人扣》留证:件的证明《
?
对需!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!外国人和中国公【民出境的受》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!。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!。由高级人《民,法院填写《口岸阻止人》员出境通知书向同级!。公,安机关?办理交控手》续控制口岸不—在本省、《自治区、直辖—市的:应当通?过有关省、》自治:区、直辖市公安【机关办理交控手续紧!。急,情况下确有必要的也!可以先向边防检【查站交控再补办【交控手?。续
?
【 第四百《零五条 《 对来自境》外,的证据材料人民【法院:应当对材料来源【、提供人、》提供时间以及提取】。。人、提取时间等【进行审?查经审查《能够证?。明案件事实且符合】刑事诉讼法规定【的可以作为证据【。使用但提供》人或者?我国与有关》国家签订的双边条】约对材料的使用范围!有明确限制的除外;!材料来源不明或【者,其真实性无法—确认的不《得,作为定案《的根据
》
:
—当事人及其辩护人】。、诉讼代理》人提供来自境外【的证据材《料的该证《据材料应当经所【在国公证机关—证明:所在国中央外—交主:管机关或者其授【权机关认证并—经我国驻该国—使、领馆认证
【
】 第四百零》六条 ? 涉外?刑事:案,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!二百零二条第—一,款、第二百三十【二条规定《的经有关人民—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!以延长审《理期限
! 第四—百,。零七条 涉外刑】事案件宣《判后外国籍当事人国!籍国驻?。华使、?领馆要求提》供裁判文书的可以】向受理案件的—人民:法院:所在地的高级人【民法:院,提出人民法》院可以提供
!
—第四百零八》条, :。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!加的国?际条约?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!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!以相互请求刑事司】法协助
】
: :。。 外国法院请—求的事项有损中【华,人民共和国的主【权、安全《、社会公共》。利益的人民法院【不予协?助
《
— 第四百《零九条 《 请求和提》供司法?协,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缔结或者【参加的?国际条约《规定的途径进行;没!。有条约?关系的通过》外交途径进》。。行
?
【 第四百一十条 !人民法院《。请求:外国提供司法—协助的应当》经高级?人民法?院,审,。查,后报最高《人民法院审核—。同意:
!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!提供司法《协助属于人民—法院职权范围的【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!同意后转《有关人民法院办理】
》。
第—四百一十《一条 人民—法,院请求外《国提供司《法协助的请求—。书及其所《。附文件应当附—有该:国文字译本或者【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!文字文本
!
外国【法院请求我国提供】司法协助的》请求书?及其所?附文件应《当附有?中文:译本:或者国际条约—规,定的其他文字—文本
【
第四百一!。十二条 人民法院!向,在中华人民共—和国领域外》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!事诉讼文书可以采】用下列方式
—
! (一)【根据受送达人—所在国与《中华人民《共,。和国缔结或者—共同参加的国际【条,约规定的《方式送达;
—
!。 (二)通过!外交途径送》达,;
》
? : 《 (三)对》中国籍?当事人可以委托【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!。国的使、《。领馆代为《送达;
》
,。。
,
】 (四)当事人】是自诉案件的—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!。诉,讼,原告人的可以—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!的诉讼代理人送达;!
,。。
!。 (五—)当事人《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!其在中华人民—共和国领域内—设立:的代表?机构或者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】支机构、业》务代办?人送达;
【
! , ,(六)受送达人所在!国法律允《许的可以邮》寄送达;自邮寄【之,。日起满三个月送达】回证:未退回但根》据,。各种情况足以认【定已经送达的—视为送?达;
—
】。 (七)》。受送达人所在国法】。律,允许的可《以采用?传真、电子邮件等能!够确认受《送达人收《悉的方式送达
】
《 第四百【一十三?条, 人民《法院通过外交途【。径向在中华人民【共和国领域》外居:住的受送达人送【达刑事诉讼文书的所!送达的文书应当【经高:级人民法《院审查后《报最高人民法—院审核最《高人民法院认为【。可以:发出的由最高—人民法?院交: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!
:
,
【。外,国法院通过外交途】径请求人民法—院送达刑事诉—。讼文书的由该国驻】华使馆将法律文书】交我国外交部主【管部门转最高人民】法院最?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!为属于?人民法院职权范围】且可以?代为送达的应当转】有关人民法院办【理,
,
】 第四百一十四【条 涉外刑事案件!审理过程中的其【他事宜依照》法律、司法解释【和其他?有关规定办》理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