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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章 【审,判监督程序 【   】  第三百》七十一条  —当事人及其法定代】理人、近亲属—。对已经发生法律【效力的判决、—裁定提出申诉的人】民法院应当》审查处理 —   —  案外人认为【已经发生法律效【力的判决《、裁定侵害其合法】权益提出申》诉的人民法院应【当审查处理 【 ?     》申诉可以委托—律师代为进》行 —     》第三百七十二—条  向人民—法院申诉应当—提交以下材料— ?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申诉状应当写明!当事人?的基本情况、联系】方式以及申诉的事】实与理由; !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(二)?原,一、:二审:判决书?、裁定书等法律【文书经?过人民法院复查【或者再?审的:应当附有《驳回通知书、再审决!定书、再审判决【书,、裁:定书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其?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!证据证明《。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!事实确有错》误,为由申诉的应当同】时附有相关证据【材料;申《请人民法院调查取】证的应当附》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! 《。   《  :申诉:不符合前款》规定:的人民法《院,应当告知申诉人补】充材:料;申诉人对必要材!料拒:绝,。补充且无正当理由】的,不予:审查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。百七十三条  【申诉由终审人民法】院审查处理但是第】。二审人?民法院裁定》准,许撤回上《诉的案件申诉—人对第?一审判决《提,出申诉的《可以由第一审人【民法院?审查处理 》 》    上一级人民!法院对未经终—审人民法院审查【处理的申诉》可,。以告:知,申诉人向终审—人民法院《提,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!审人民法院》审,查处:理并告知申诉人【;案件疑难、复杂、!重大的也可以直【接审:查处理 》 :     对未】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!上,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!理直接向上》级人民法院》申诉的上级人民【法院可以告知申【诉人向下级人民法】院提出? —  :  第三百七—十四条?  对死刑案件的申!诉,可以由原《核准的人民》法院直接审查处【理也可以交由—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!审人民法院应—。。当写出审《。查报:告提:出处理意《见层报原核》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!理,    ! 第三?。百七十五条 — 对立案审》查的申诉案》件应当在三》个月内作出》决定至迟不》得超过?六个月 】。     》经审查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!刑事诉讼法第二百】四十二?条的规定决定—重新审判《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,有新的证据证明原】判,决、裁定《认定的事实》确有:错误可能《影响定?罪量刑?的; ? 《   ?   ?  : (:二)据以定》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!。、不:充,分、依法应》当排除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《)证明案件事实【。的主要证《据之间存在矛盾的;!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四【)主要事实依—。。据被依法变更或者】撤销的; 【  《 ,。  :。    (五)认定!罪名错误的》; 【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六)量刑明》。。显不当的;》 , ,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七)违?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!定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八)违反法律】规定的诉讼》程序可能影》响公:正裁判的; — 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 (九《)审判人《员,在审理该案件时【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!。弊,、枉法裁判行—为的 ? :  《   ?申诉不?具有上述情形的应】当说服申诉人撤回】申诉;对仍然坚【持申诉的应》当书面通知》驳回 》 ?   ? 第三百七》十六条  具有下】列情形之一可能【改变原判《决、裁定据》以定罪?量刑的事《实的证?据应:。当认:定,为刑事?诉,讼法第二百》四十二条第一项规】定的“新的证据【” :。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原判决、裁—定生:效后:。。新发现的证据—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:二)原判决、裁定生!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!收集的证据; 】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三?)原判决、裁定【生效前已经收—集但:。未,经,质证:的证据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四)原判决、裁定】所依据的鉴定意见】勘验、?检查等笔《录或者其他证—据被:改变或者否》定的: 《 ,    《 第:三百七十七条  】申诉人对驳》回申诉不服的—。。可,以向上一《级人: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!民法院经《审查认为《申诉不符合刑事诉】讼法第?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!释第三百七十五条】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!服申诉人《撤,。。回申:诉;对?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!驳回或者通知不予】重新审判 —     】第三:百七十八条 — 各:级人民?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!。经发生法律效力的】判决、裁《定确有错误的应当】提交审判委员—会讨论决《定,。。是否再审 》 《   ?  第三《百七十?九条  上》级,人民法院发现下【级人民法《院已经发生法—律效力的判决、裁】定确有?错,误的可以《。指令下级《人民法院再审—;原判决、裁定【认定事?实正: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!者案件疑难、复【。杂、重大或者—有不宜由原》审人民?法院审理情形的也可!以提审 】 , ,   上《级人:。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!法院再审的》一般应当指令原审】。人民法院《以外的下《级,人民法院审理—;由原审人》民法:院审理更有》利于查明《案件事实、纠—正裁判错误的可以指!令原审人《民法院审《理 《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百八十条【  对人民检察院】依,照审判监督程序【提出抗诉《的案件人民法—院应当在收到抗诉】书后一个月内立案但!是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?应当区别情况—予以:处理: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)】对不:属于本院《管,辖的应?当将:案件退回人》民检察院《; 》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二)按】照抗诉书《提供的住《址无法?向被抗诉的原—审,被告人送达抗诉书】的应当通知》人,民检察院在三日【内重新提供原审被】告人的?住址;?逾期未提供》的将案件退》回人民检察》院; ?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(三)以有新】的证据?为由提出抗诉但【未附相关证据—材料:或者有关证据不是指!向原起诉事实的应】当通知?人民检察《院在三?日内补送相关材【料,。;逾期未《。补送的将《案,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!     !。决定退?。。回的抗诉《。案件人民检察院经】补,充相关材料》后再次抗诉经审【查符合受理条件【的,人民法院应》当受理 》。 ?     》第三百八十一条【  对人民检察院】依,照审判监督程序【提出抗?诉的案件《。接受抗诉的人民【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!审理对原判事—实不清?、证据不足包括有】新的证据证》。明原判?可能有错《误需要指令下级人民!法院再审的应当在立!。案之日起一个月【内作:出决:定并将指令》再审决?定书送达抗诉的人】民检:察院 》     【第三:百八:十二条  对—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!序,重新审判《的案件除人民检【察院抗?诉的以外人民法院】应当:制作再审决定书【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!。决、:裁定的执行》但被告?人可能经《再审: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!再审减轻原判—刑罚而致《刑期届满的可以【决定中止原判—决、裁定的》。执行必要时》可以:对被告人采》取取:保候审、监视居【住措施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三百】八十:三条  依》照审判监督程序【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!法院应当《重点针对申诉、【抗,诉和决?定再审的理由进行审!理必要时应当—对原判决、裁—定认:定,的事实、证据和【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!查 【  :  第三百八十四条!  原审人民—法院审?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!重新:审判的案件》应当另行组成—。合议庭 !    原》来,是第:一,。审案件?应当依照第一—。审程序进行审判【所作的判决、裁【定可以上诉、抗【诉;原?。来是第二《审案件或者是上级】人民:法院提审《。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!审程序?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!、裁定是终审的判】决、:裁定 【。     对原审】被告:人、原审自诉—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!。。。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!可以不开庭》审理:    ! ,第三百八十五条 】 开庭审理》的再:审案件再审》。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!针对: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!同案原审被告人不】出庭不影响审理的】可,以不出庭参》加诉讼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八十《六条  除人民【检察院抗诉的以【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!原审被告人的—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!抗诉书只《针,对部:分,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!。重其他同案原审【被告人的刑罚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三百八十七》条 : 人民法院审理人】民,检察院抗诉的—再审案件人》民检察院在开—庭审理前撤回抗【诉的应当裁定准许】;人民检察院接到出!。庭通知后不派员出】庭,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!。裁,定按撤?回,抗诉处理并通—知诉讼?参,与人 》    —。 人民法院审理【申诉人申诉的—再审:案,件申诉人在》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!应,当裁定准许;—申诉:人经依?法通:知无正当理由拒不】到庭或者未经—法庭许可《中,途退庭的应当裁定】。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!诉,人不是原审当事【人的除外 】    》 第三百八十八条 ! 开:庭,审理的再审案件系】人民法院决定再【审的由合议》。庭组成?人员:宣读再审决定书;系!人民检察院抗—诉的由检察人员宣】读抗诉?。书;:系申诉人申》诉的:由申诉人或者其辩】护人、诉讼代理【人陈述申《诉理由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八十九【条,  再审案》件经过重新审理后】。应当按照下列情【形分:别处:理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,(一)原判决—。、裁定认定事实和适!用法律正确、量【刑适:当的应当裁》定驳回申诉》或者抗诉维持原判】。决、:裁定:; 【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原判》决、裁定定罪准【确、: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!实、适用《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!应,当裁定纠正》并维持原判决、裁定!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三):原,。判决、裁定》认定事实没有错【误但适用法律错【误或:者量刑?不当:的应当撤销》原判决、《裁定依法改判—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依照第二审【程序审理《的案件原判决、裁定!事实不清或者证据】不足的可以在查【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!裁,定撤销原判发—回原审人《民法:院重新审判 !     —原,判决、裁定》事实不清《。或者证据不》足经:。审理事?实已经查清的应【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!法裁判;事实仍【无法查清《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】被告人有罪的应当】撤销原判《。决、:裁定判决宣告—被告人无罪 【   —  :第三百九《十,条  原判决、裁定!认定被告《人姓:名等身份信息—。有误但认《定事实和适用—法律正?确、量刑适当的【。。作出生效判决、【裁定的人民法院【可以通过《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!更正 ?。 《     第三百九!十一条  对再【审改判宣告无—罪并依法《享有申请国家赔【偿权利的当事人人】。民法院宣判时应【当告知其在判—决,发生法律效力—后,。可以依法申请国家】。赔偿 ?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