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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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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十条? 人民陪审员培】。训分为岗前培—训和任职期间—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!
】。 初任《人民陪审员上岗前】应当接受履行职【责所必备的审判【。业,务,知识和技能培训【包括法官职责和权】利、:法官:职业道德《、审判纪律》、司法礼仪》、法律基础知—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!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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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—民陪审员任职期间】应,当根据陪审工—作的实?际需要?接,受审判业《务专项培训主—要以掌握采信证据】、认定事实、适用】法律:的一般规则和学【习新法?律法规为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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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二十一条 】最高人?民法:院教育培训主—管部门、国家—法官:学院负责《制定统?一的人民陪审员【培训大纲和培训【。教材提出明确的培】训教:学,要求:定,期对人?。民陪审员培训工作】进行督促、检查必】要时可举《办人民陪《审员培训示》范班和人民》陪审员师资》培训班?
! 第二十二条— 高级《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主!。管部门和法官教【育培训?机构:负,。责本:辖区人民陪审员培训!规,划和相关管理、协调!工作:承担本辖区人民陪审!员岗前培训工—作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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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三条 》有条件的中、—基层人民法院教育培!训主管部门》。和法官?培训机构可受高级人!民法院?委托承担人民陪审】员岗前?培训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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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中级?人民法?院负责审定辖区【内人民陪审员任职期!间的审判业务专【项培训教学方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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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 !。基层: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同!级人民?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!时提出接受岗前培训!的人员名单》和培训意《见报上级人民法院】教,育,培训主管部门和法】官培训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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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 人】民陪审员培训应当】根据人民陪审—员履行职责的实际】需要结合陪审实务进!行培训的《具体内容应视不【同培:训对象的要》求有所侧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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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六条》 人民《。陪审员培训以脱产】集中培训与在职【自,学相:结合的方式进—行也可结合实—际采取分段培训【、累计学时的—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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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培训形式除集中!授课外可采取庭【审观摩?、专题研《讨等多种形》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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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岗》。前,。培训的面授时间一】。般不少于2》4学时任职》期间的审判》业务:专项培训每年应不少!于16?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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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。第二十七《。条 人民》法,院应当提供人—民陪审员参加培训】的,场所:、培:训设施和其他必要】的培:。训条:件
【。 第》二,十八条 》人民法?。院应当为参加岗前培!训合格的人民—陪审员颁发合—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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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国家法官学】院举办?的,人民:陪审员岗前培—训的合格证书—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!培训主管《部,门和国家法》官学院验证、发【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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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高级人民法院】培训机构举办—或委托中、基层【人民法院培训—机构:举办的人《。民陪:审员:岗前培训的合格证书!由高级人民法院教育!培训主管部门和教】育培训机构验证【、发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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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人民陪《审员岗前培训合格】。证书由?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】。部统一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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