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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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,。 为了规《范,自然灾害救助—工作保障受灾人员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】例
! 第二条 自然!灾害:救助工作《遵循以人为本、政】府主导、分级管【理、社会互》助,。、灾:民,自,救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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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 【自然灾害救助工作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】行政领导负》责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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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!组织、?。领导全国的自—然灾害救《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!自然灾?害救助活《动,国务院民《政,。。部门:负责全国的自—然灾害救《助工作承担国家减】灾委员会的具体工】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!照各自职责做好全】国,的,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!作
】 县级》以上地?方人民?政,府或者人民政—府的自然灾》害救助?应急综合协调机【构组织、协调本行】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!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】负责本行《政区:域的自?然灾害救助工—作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有》关,部门按照各自—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!的自然灾害救助相】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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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《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应当:将,自然灾害救助工作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规《划建:。。立健全与自然—灾害:救助需求相适应的】资金、物资保—。障机制将《人,民,政府:安排的自然灾害【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!救助工作经费—纳入财政预》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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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第五条 村民委】员会、居民委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、!慈善会和公募基【金会等社会组织依】法协:助人民政府开展【自然灾害救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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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【。鼓,励和引导《单,位,和个:。人参与自然》灾害救助捐赠—、志愿服《务等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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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【 各级?人民政?府应当加《强防灾减《灾,宣传教育提高公民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!。救,互救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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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村,民委员会、居民委】员会、?企业事业单位—应当根据所在地人】民,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!的实际情《。况,开展防?灾减灾应急知识的】宣传普及《活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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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对!在自然灾害》救助中作出突—出贡献?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给—予表彰和《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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