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专!利,代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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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《
! 专利代理机构【的组织形《式应当为合伙—企业、有限责任公】司等合伙人、股【东应当?为,中国公?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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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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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!业形式的专利—代理:机构:申请办?理执业许可证的应】当具备下列条—件(一)《 有符合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!办法第十四条规【定的专利代》理机构名称;(二】) 有书面合伙【协议;(《三) 有《独立:的经营场所;(四)!。 有两名以》。上合伙人;》。(五) 合伙人具】有专利?代,理师资?格,。证并有两年以—上专利代理师执业】。经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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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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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有限?责,任公司形式的专利】代理机构申请办【理执业许可》证的:应当具备《下列条件(一) 有!符合: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】本办法第十》四条规定的专—利代理机构名称;(!二) 有《。。书面公司章程;【(三:) 有?独立的经营》场所;?(四) 有五名以上!股东:;(五)《 五分之《四以上?股东以及公司法定】。代表人具有专—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!两年以?上专:利,代理师执业》经历
! 第十二条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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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律师事》务所申?请办理执业许—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!。条件:(一) 有独立【的经营场《所,;(:二) 有两名以上】。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!具有:专利:代理师资格证
】
》 ?第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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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不:得作:为专利代《理机构?的合伙人、》股东(一《) 不具《有,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】;(二) 因故意犯!罪受过刑事处罚【;(三) 不能专职!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!;(四)《 所在专利代理机】构解散或者被撤销、!吊销执业许可证【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!办,结的专利代理—业,务专利代理机—构以欺骗、贿赂等不!正,当手段取得执业许可!证被依?。法撤销、吊》销的其合伙人、股】东、法定代表人自处!罚决定作出》之日起?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!理,机构新任合伙人【或者股东、法定【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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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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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专利代理机构【只能使用一个—名称: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!代理机构《的名:称中应当含有“专】。利代理”或》。者“知识产权—代理:。”等字样专利代【理机构?分支机构的名—称由:专利代?理机构?全名:称、分?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!或者所?在地区名称和 “】分公司”《或者“分《所”等组成专利代理!机构的名称不得在】全国范围内与—。正,在使:。用或者已《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!机构的名《称相同或《。者近似律师事—务所申请办理执【业许可证《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!。务所的名称
】
? : :第十:五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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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申请专《。利代理机构执—业许可?证的应当通过专利】代理管?理系统?向国家知识》。产权局?。提交申请《书和下列《申请材料(一) 合!伙企业?形,式的专利代理—机构应当提交营【业执照、合伙协议和!合,伙人:身份证件扫描件【;(二) 有—限责任公司形式的】专利代理《机构应当提交营业】执照、公司》章程和股东》身,份,证件扫描件;—。(三) 律》师事务所应》当提交律师事—务所:执业许可《。证,。和,具有专利《代理师资格证—的合伙人《、专职?律师身份《证件扫描件申—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!。。料实质内容的—真实性负《责必要时国家知【识产权局可以要求申!请人:提供原件进行核【实法律、《行政法规和国务院】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!
! 第十六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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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申?请材料不符合本办】法第十五条规—。定的国家知识产权】局应当自收到申请】材料:。之日起五日内一【次告知申请》人需要补正的—全部内容逾期未告】。知的自收到申请材】料,之日:起视为受理》;申请材料齐全、符!合法:定形式或者》申请人按照》要,求提交全部》补正:申请:材料的应当受—理该申?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!申请的应当书面【通知申请人》并,说,明理:由国家?。知识产权局应当【自受理之日起十【日内予?以审核对符合—规定条件的予以【批准向申请人—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!业许:可,证;对不符合规定】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!通知申请人并说明】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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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十?七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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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【代理:机构:名称:、经营?场所、合《伙协议或者公司【章程:、合伙人或》者执:行事务?合,伙人、股《东或者法定》代表人发生变—化的应当自办理【企业变更登记之【日起三?十日内向《国,家知识?产权局申请》办理变更手续;律师!事务所具有专—利代理师资格证的】合伙人或《者专职?律师等?事项发生变化的【应当自司法行政部门!批准之?日起三十日》内向:国,家知识产《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!。续国家知识产权局】应当自申《请受理?之日起十日内—作出相应《决,定对符?合本办法规定—。的事项予以变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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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八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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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专利—代,理机构?在国家知识产—权局登?记的信息应当与其在!。市场监?督管理部《门或者司法》行政部门的登记信息!一致
【
第十九条! :。
— 专利—代理机构解散或者】不再办理专利代理业!。务的应当在》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!结的业?务后向国家》知识产权局办理注销!专利代理机构执【业许可证手续—。专,利代理机构注—销营业?。执照或者营业执【照,、执业许可》证被:撤销、吊销的—应当在营《业执照注销》三十日前《或者接?到撤销?、吊销通知书之日起!三十日内通知—委托人解《除委托合同妥善处】理,尚未办结《的业:务并向国家知—识产权局《办理注销专利代【理机:构执业许可证的【手续未妥善处—理全部专利代理【业务的专利代理机】构的合伙人、股【东不得办理专—利代理师执》业备:案变更
! , 第二十条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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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专利代理机构设立】分支机构办理—专利代理业务的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(!一): 办理?专利代理业》务时间满两年—;(:二) 有十名以上专!利代理师执业—拟,设,分支机构应当—有一:名以上专利代理师】执业并且分》支,机构负责人》应当具有专利代【。理师资格证》;(三) 专利代】理师不得《同时在两个以上的】分支机构担任负【责人;(四) 设立!分支:机构前三《年,内,未受过专《利代理行《政处罚;(五) 】设立分?支机构时未被列入】经营异常名》录或者严重违—法失:信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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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?二十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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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专利代》理机构的分支机构】。。不得以自己的—名义办理专利—代理业务专利—代,。理机构?应当对其分支机【构的执?。业活动承《担法律?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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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:十二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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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专利代?理机构设立、变更】或者注销分支机构的!应,当自完成分支机构相!关企业或者司法登记!手,续,之日:起三:十日:。内,通过专?利代理管理》系统向分《支机构所在地的省】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人民政】。府,管理:专利工作的》部门进行备案备案】。应当填写备》案表并上传下列材】料(一?) 设立分支机构】的上传分支机构营】。业,执照或者律》师事务所分所执【业许可证扫描件【;(二) 变更【分支机构注册事【项的上传《变,。更,以后的分支机—。构营业执照或者律】师,事务所?分,所执业许可证扫描】件;(三)》 注销分《支机构的《上传妥?善处理完《各种事?项的:说,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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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三【条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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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专利代《理机构应当》建立健全质量管【理、利益冲突审【查、投?诉,处理、年度考核【等执业管理制度以】及人员管《理,、财务管理、—档案管理等运营【制度对专利代理【师在执?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!德、执业纪律的【情况进行《监督专利《代理机构的股—东应当遵守国—家有:关规定恪《守专利代理职—业道德、《执业纪律维护—专利代?理行业正常秩—序
! 第?二十四?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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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专利代理机构通】过互联网平台—宣传:、承接专利代理业】务的应当遵守中【华,人,民共和国电子商【务法等相《关规定前款所述【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在!首页显著位置—持续公?示并及?。时,。更新专利代理机构】执业许可证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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