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 著作!权集:体管理活动 — : ,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九条—。  权利人可以【与著作?权集体管理组—织以书面形式订立】著,作权集体管》。理合同授权该组织对!其依法享有的著作】权或者与著作权有】关的权利进》行,。管理权利人》符合章程规定加【入条件的著作—。权集体管理组织应】当与其订立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!不得:。拒绝 《     权!利人与著《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!立著作权集体管【理合同并按照—章,程规定履行》相应手?续,后,即成为该著》作,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!。员 :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权利人与著作权】集体:。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!。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!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!己行使或者许—可他人行使合同约】定的由著作权—。集体管理组织行【使的权利《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一【条  权利人—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!程序退出著作—权集体?管,理组织终止著作【权集体管《理合同但是著作【权集:体管理组《织已经与《。他人订立《许可使?用合同的该合同在】期限届满前继—续有效;该合同有】效,期内权利人有权获】得,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!。查阅有关《业务材料 】    》。 ,第二十二条  外】国人、无国》籍人可以通》过与中国的》著作权集体管—理组织订《立相互代表协议【的境外同类》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!权集体?管理组织管理其依法!在中国境内》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!著作权?有关的权《利 【    《前款所称相互—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!著作权集《体管理?。。组织:与境外的同》类组织相互授—权对方在其》所在国家或者地区】进行集体管》理活动的《协议 】    著作权【集,体管理组织与—境外同类组织—订立:的相互代表协议【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!管理部门备案由【国务院著作》权管理部门予以【公告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: 著作权集体管理】组织许可他》人使用其管理的作】品、录音录像制【品等应当《与使用?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许!可,使用合同 》 》    著作权【集体管理组织不【得与使用《者订立?。。专有许可使用合同】    ! 使用者以合理的条!件要求与《著作权集《体,管理组织《订立:许可使用合同著【作权: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!绝 》     许可】使用合?同的期限不得超【过2年;《合同:期限届满可以续【订 ?     第!二十四条  著【作权集体管理组织】应当建?立权:利信息查询》系统供权利人—和使:用者查询权》利信息查询系统应当!包括著作权集体管】理组织管理的权【利种类和《作品、录音录像制】品等的名称、权【利人姓名或者—名称、授权管理【的期限 !   ? 权利人和使用者】对著作权集体管【理,组织管理的》权利的信息进行咨询!时该:组织应?当予以答《复 : ,     】第二:十五条  》除著作权法第二【十三条、第三十三条!。第二:。款、第四十条—第三款、第四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四!十四条规定应当支】付的使用费外著作权!集体管理组织应当】根据国?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!公告的使用》费收取标准》与使用者约定—收,取使用费的具体【。数额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六条  两个或!者两个以上著—作权集体管理组【织,就同一使用方式向】。同一使用者收取使】。用费可?。以事先协商确定【由其中一个著—作权: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!取统一收取》的使用费在有关著】作权集体《管理组织之间—经,协商:分配 ?。   【  第?二十:。七条  使用者【向著作权集体管【理组织支付使用【费,时应当提《供其使用的作品、】录音录像制品等【的名称、权利—人姓名或者名称和】使用:的方:。式,、数量、时》间等有关使用情【况;许可使用合同】另有约定《的除外 !。    使用者【提供的有关使—用情况涉及》。该使用者商业秘密】的著作权集体管【。理组织负有保密义】务 :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著作权集体管理!组织可以《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!取一定比例作为管】理费用?。于维持?其正:常的业务活》动   !  著作权集体管理!组织提取管》理,费的:比例应当随着—使用费?收入的增《加而逐步降》低 《  《   第二》十九条  著作权】集体:管理组织收》取的使?用费:在提取管理费后【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!人不得?挪作他用《    ! 著作权《集,体管理组织转付使用!费应当?编制使用费转付记】录,使用费?转付:记录应当载明—使用费总额》、管:理费数额《、,权利人姓名或者【名,称、作?品或者录音录像【制,品等的名《称、有关使》用情:况、向各权利人【。转付使?用,费,的具体数《额等事项并》。应当保?存10年《以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