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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节《 广播?。电台、电视台播【放 !  :  第四十三条【  广?播电台、电视—。。台,播放:他人:未发表?的作品应当取得著】作权人许可并支付】报酬 【     广播【电台、电视台播放他!人已:发表的作品》可以:不经著作《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!报,酬, ?。     第四!十四:条  ?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】播放已经出版的录】音,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!人许可但应当支【付报: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!除外具体办法—由国务院规定 !   》  第四《十五条?  :广,播电台、电视台有权!禁止未经其》许可的?下列行为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将其!播放的广播、电视】转播;? ,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二—)将其播放的广播】、电视录制在音【像,载体上以《及复制?音像载体 —     】前款规定的权—利的:保护期?。为五十年《截,止于该广播》、电视首次播放后】。第五十年的12月3!1日 — ,     第四十六!条,  电视台播放【他,人的电影作》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!。的方法创《作的作?品、录像制》品应当取得》制片者或者录像【制作:者许可并支付报酬;!。播放他人《的,录像制品还》应当取得著》作权:人许可并支付报【酬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