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。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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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一节 图书》、报:刊的出版
【
】 第三十条 图书!出版者出《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!人订立出版合—同并支付《。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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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【 :图书出?版者对著作权人交】付出版的《作品按照合同—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!权受法律《保护: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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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二条 著作权人!应当: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!付作品图书》出版者?应当按照合同约【定的出?版质:量、期?限出版图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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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图书出版者不按照】合同约定《期限:出版应当依照本法】第五十四条的规【定承担?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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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出!版者重印、再版【作品的应当》通知著作权人并支】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!书出版?者,拒绝重印、再版的著!作权人有《权终止合同》
! 第三十三条 】著作权人向》报社、期刊社投【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!起十五日内未收到】报社通知决定刊【登的或者《自稿件?发出:之日起三十日内【未收到期刊社—通知决定《。。刊登的可以将同【一作品向其他报【。。社、期刊《。社投稿双方另—有约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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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作品刊?。登后:除著:作权人声明不得【转载、摘编的外其他!报刊可以转载或【者作为?文摘、资料刊登但】应当按照规定向著】作权人支付报酬【
! 第三十四》条 图《书出版者《经作者?。许,可可以?对作品?修改、删《节
】 , 报社、》期,刊社可以对作品作】。文字性修《改、: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!当经作者《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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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五条》 出版《改编、翻《译,。、注释、整理、汇编!已有作品而产—生的作品应当取【得改编、翻译、【注释:、整理、汇编作品的!。著,作权人和原》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!并支付报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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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六条 出版者!有,权许可或者禁—止他人使用其出版】的图书、期》刊的版式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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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!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!使用:。该版式设计的图书】、期刊首《次出版后《第十年的12月31!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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