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,。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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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一条 【 为了?加,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的管理保障—住,宅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!和正常使用维护住】宅专项维修资金【所有者的合法—。权益根据物权法、】物业管理条例等【法律、行政法规制定!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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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 — 商品?住宅、售后公有住房!住宅:专项维?修资:金的:交存、使用》、管:理和监督适用—。本办法
! 本办法所】称住:宅专项维《修资金是指专项用】于住宅共用部位【、,共用:设施设备保修期【满后的维修和更新、!改造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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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。 本办法所称【住宅:共用部位《是指根据《法律、?法规和房屋买卖【合同由单幢住宅内】业主或者《。单幢住宅《内业主?。及与之结《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!共有的部位一般包】括住宅的基础、【承,重墙体、柱、梁、楼!板、屋顶以及户外的!墙面、门厅、楼梯间!、走廊通道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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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本办法?所称共用设》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!、法规和房屋买卖合!同由住宅业主或【。者住宅业主及有关】非住宅业《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!。。备一:般包括电梯》、天线、照明、消防!设施、绿地、道路】、,路灯、沟渠、池、】井、非经营性车场】车,库、公益性》文体设施和共用【设施设备使用的房】屋,等
【 ? ,第四条?。 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管理实行专【户存储、《。专,款专用、所有权人】决策、政府监督的原!则
! 第五《条 国《。务院建设主管部门】会同国务院》财政部门负责—全国住宅《专项维?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!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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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建】设(房地产)主管部!门,会,同同级财政部门【负责本?行,政区域内住》宅专项维《修资:金的指导和》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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