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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—行政复?议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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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四十五条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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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被?。申请人应当履—行行: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!不,履行:或者无正当理由【拖延:履行:行政:复议决定的作出复】议决定的行政复议】机关:可以责令其在规【定期限内履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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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六条!。
】 ? 被:责令重新作出行【政行为的被申—请人不?得以同?一,。事实和理由作—出与原行政行—。为相同或者基本相】同的:行政行为但》。因违反法《定,程序被责令重新作】出,行政:行为的?除外:
! ,第四十七条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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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行政复议期间【行政复议机关发【现,被申请人《或者:其他下级行》政机关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《可以制作《行政:复议意见书;有【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!政复议意见书—之日:起60日内》将纠正相关》行政违法行为或者】。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!报告:行政复议机关
【
】 (一)具!体行政?行为有违法或者不】当情形导致被撤【销、变更《。或者确?认违法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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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:(二:)行: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!定职责存在》不作为的;》
》
— (三)具体】行政行为存在—。瑕疵或者其他问题】。的,;
—
, — (?四):具体行政行为依【据,的规范性文件存在】。问题的;
】
【 (五)行政】机关在行政》管理中存在》问,题和制度漏洞—。的;
【
? 》 (六)行政—机关需要《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的!;
—。
? 《 :(七)其《他,需要制作行政复议】。意见:书的
【。
: 行《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!机构发现《法,。律、法规《、,规章实?施,中带有普遍性的【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!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!提出完善制》度,和改进行政》执法:的建议
》
》 第《四十:八条:
! :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!设主管?部门可以对县级以上!地方人?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!。主管部门的行—政复议工作》和制度执行情况进】行监督检查》
! ,省,、自治?区,、直辖市《人,民政:府住房城乡》建设主管《部门可?以通过?定期检查《、抽查等方式对【本行:政区域内行政—复议工作和》制度执行情》况进行监督检—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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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不履行行政复议!决定或者在》收到行政复议—意见书之日》起60日内未将纠】正,。相,关行政?违法行为的》情,。况报告行《政复议机关的—。行政复议《机关可以通报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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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九条!
【
《 行政复议工作、行!政复议决定》的执行情况纳入县】级,以,上地:方人民政《府,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依法行政—的考核范围
【
第!五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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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行政【复议机?关应当?建,立,行,政复议案件统计制度!并按:规定向?上级行政复议主管部!门,报送:本行:政区的行政复—议,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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