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:章 总则
!
【第一条
—
【 为规范住房城】乡建设行政复议【工,。作防止和纠正违法】。或者不当的行—政行为保护》公民、法人和—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?复议法?和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行政: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!关规定制定本办法
!
《
第二【条
【
,
公民、】法人和其他组织(】以,下统称申请》人,)依法向住房城【乡建设行政复议机】。关申请行政》。。复,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复议机关(以下【简称行?政,复议机关)开展行】政,。复议工作适用—。本办法
—
,
第【三条
【
:
行政【复议机关应》当认真履《行行:政复议职责》遵循合法、公正、公!开、及时、便民的】原则坚持有错—必纠保障法律、法规!和规章的正确实施
!。
《
行—政复:议机关应当依照【有关规定《。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!员为行政复议工作】提,供必要的《。物质和经费保障
】
【 , 第:四条
—
,
,
: 行政—复议机?关负责法制工作的】机构作为行政复议机!。构办:理行政复议》有关:事项履行《。下列职?责
?
】 ? ,(一)?受理行政《复议申请;
【
】 (》二)向有关》组织: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!文件和资料》组织行政复议听证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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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—通,知第:三人:参加行政复议;【
》
【 (?四)主持行政—复议调解审》查行政复议和解【协议:;
》
! (五)审查申【请行政复《议的行政行为是【否合法与适当提出】处,理建:议拟订行政》复议决定;
—
【 (【六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规?定的其他职》责
—
《 第五?条 ?。
《
》 行政复议机关可】以,根据:行政复议工作的【需要设立行政—复议委员会其主【。要职责是
!
《 (一【)制定行政复议【工作的规则》、程: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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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对【重大:、复杂、疑难的【行政复议案件—提出处?理,。意见;?
《
《 ? (三)对行政!复,议涉及的有权处理】的规范?性文:件的审查提出—处理意见;
】
!。 (四)其—他需:要决定的重大行政复!议事:项
?
:
》 ,第六条
!。
?。 专职行政复议!人员应当具备与履】行行政复议职—责,相适应的品》行、专业《。知识和业《务能力定期参加业】务培训
【
第【七条 ?
:
】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!设,主,管部门对全》国,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复议?工作进行指导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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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县级以》上地方?人,民政府住房》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!本行政区《域内的住《房,城乡建?。设行:政,复,议工作进行指导【
:
【 第八条《 ,
】 各级》行政复议机关—应当定期总结行政复!议工作对在》行政:复议工作《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!位和个人《依照有关规定给予】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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