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。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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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, ? 第: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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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】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复议工《作防止和纠正违【。法或者不当的行政】行,为,保护公?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!的合法权益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】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!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!。施条:例等相关规》定制定本办法
【
!第二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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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【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(以下统称申请】人)依法向住房城乡!建设:行政复议机关—申请行?政复议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:复议机关《(以下简称》。行政复议机关—)开:展行政复议》工作适用本办—法,
《
: 第》三条
!
行政复议!机关应当认真履【行行政复议职—。责,遵,循合:法、:公正、公开》、及时?、便民?的原则坚持有—错必纠保障》。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!正确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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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行政复议机关应】当依:照有关规定配备专】职,行,政复议人员》为行:政复议工作提供【必要:的物质和经费保【障
》
》 第四?条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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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行政复议机关负】。责,法制工作的机构作为!。行政复议《机,构办理行政复—议有关事项履—。行下:列职责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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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 (一)受—理行政复议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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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二)向有关组织和】人员:调查取证《查阅文?件和资料组织行政】复议听证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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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,(三)通知第—三人参加《行,政复:议;
】 《 (四)主】持行政复议调解【审查行政复议和解】协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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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《五)审查申请行政复!议的行?政行:为是否合《法与适当提出处理】建议拟订行》政复议决定;
!
》 (【六)法律《、法规、规》章规定的其他职责
!
【 第五条 【
— , 行政复议机关!可以根据《。行政复?议工作的需要设立行!政复议委员》。会其主要职责是
】
! (一)【制定行政复议—工作的规则》、程序;
!
,。 ? ? (二)对重大】、复杂、《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!提出处理意见—;
! (【三,)对:行政复议涉及—的有权处理的规范性!。文件的审查》提出:。处理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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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】)其:他需要决《定,的重大行政》复议事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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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》第,六条
】
《 专职行政—复议人员应》当具备?与履:行行政复议》职责相适应的品行、!专业:知识和业务能—力定期参加》。业务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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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七条 ?
》
国务院!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对全国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复议工作进!行指: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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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住:房城:。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对本?行政区域《内的住房城乡—建设:行政复议工作进【行指导
! ? 第八条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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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各级《行政复议机关—。应当定期总结行政】复议工作对》在行政复议工—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!单位:和个人依照有关规】定给予?。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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