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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四章 】 《 第三》节 用地管》理 【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一条    农!。村留:用地在开《。发建设前应当—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,使用不得《。丢荒 《 ,  《   因城市—规划或?者,国,家建设?需要:市政府可以对农村留!用地作出规划—调整也可以按照市场!价格协商收购—协商收?购价:不得低于收购—当时市政府》颁布的该区段相【应用途的《标定地价 ! ,    第四十二】条,  : , 被:征地农民以初次统征!土地时核准的在册人!。口数为?准被征?地农民可以》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用!地,标,准、:建筑面积标准在【本村范围《内申请宅基地 【   【  被?征地:农民:申请宅基地应当【。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持!户口簿和《其他家庭成员的委】托,书向所?在,村,委会或者居委—会提出书《面申请经村委会或】者居委会同意—、镇人民政府审核后!到辖:区所在地的》市,土,地主:管部:门的派出机构或者】分支机构提出—。。用地申请《父母:。是被征地农民与其同!住,。并且同户的成年【子女也是被征—地农民的领取结婚证!后或者三十》周岁以?上,未,婚的可以另行申【请,宅基地 【     —第四:十,三条    被征】地农民的《宅基:地应当在镇》级土:地利用规划》和村镇建设规划的】建设用地范围—内安排 》。。 ? ,    市土地主管!部门在办理宅基地用!地手续之前应当将拟!批准的宅基地—使,用事项在《。。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公!示公示时间不少于】七日逾期没有异议或!。者异议不成》。立的市土《地主管?。部门应当《自批准之日》起五日内给予—办理宅基《地,用地手续 》 ,   —  宅基地实行总】量控制?每个:村的宅基《地,总指标在该》村的生活留用地和旧!村场:用地:指,标,中安排 】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四条—  :  :鼓,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节约使用宅基—地 ? 《    农村—集体经济组》织集中建《设的多?层、高层农》民住宅分配》给被征地《农民的市土地—主管部门可以在【规定的报建面积【标准基础《上给予每人增加二】十平方米建筑面积并!给予:。其享受被征地农【民的报建价格—标准被征地农民【已取:。得宅基地并享受【了优惠?报建指标的不再重】复享受? 《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五条  】  没?有进行建《设、:未完:成建设和未取得房】地产权证的宅基地】一,律,不得转让、出租、】抵押 【 ,    因房—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!导致宅基《地使用权一》并转移的《不能再?申请宅基地 —。 《   ? , 第四十《六条   》 本:市集体?建设:用地使用权可以【依法:流转并接受政—府,及其有关职能部门】的监督和管理 !     【农,村集:体经济组《织将本村所》有的集体建》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、!租赁、转让、出【租,、转:。租或者抵《押,的应:当在镇人民》政府:(街道办事处)的】见证下经《农村集体经济—组织全体《。成员的三分》之,二以上表决同意并签!名确认后报区政【府、横琴新区和经济!功能区管《理机构审核》同意 《     农!村,集体经济组织—将本村?所有的集体建—设用:地使用?权出让?。、租赁、转让、出】租,。、转租或者抵押【的应: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!法办理有《。关,登,记手续 【   《  第?四十:七条   》 本市?辖区内的滩涂、岸】线、:沙滩由市政府统一管!理、:开发利用任何—单位和个人》。不得擅自《围垦:、,。租赁和?转,让 《。 :     已经被政!府征收的滩涂和已】形成的滩涂成—围地由市《土地主?管部门?管理: :  》   前款所称【滩涂成围地是指在】滩涂上?由堤围所围成的区】。域 》     第四十!。八条    已经被!政府征收的滩涂【。成围地在《。没有建?设项:。目之前市土地—主管部门《。应当依法通过招投标!。等公开方式确定给】有关当事人种—养,并与种养《单位或者个》人签订种养》合同未经市土—。地主管部门批准种养!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改变滩涂成围地!的用途和地貌—不得挖沙、取土【或者进行其他非农】业项目建设不得【种植生长期一年【以上的经济》作物: —。   ? 当:国家建设需要使【用滩涂成围地时应当!在开发建设前六个】月发出用地公告或者!书面通知《种养单?位或者个《人限期搬迁 【     未!提前:六个月?通知的可以》参照本市建设征收土!地青:苗补:偿的标?准进行补《。偿但使?。用人擅自改变土地用!途和:地,貌的只按照原用【途进:行补偿 》  》   ?。未,经市土?地主管部门批准自】行对滩涂成围地【进行整治的》项目不予补偿 ! ,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九条 —。  : 因建设工程—施工:、地质勘察》或者公共服务配【套设施?等,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土!地的可以《申请临时《建设:用地经市政府批准】可以临时使用—土地的由市土—地主:管部门?与用地单《位和个人签订临【时,用地合同 —     临!时用地使用期不超】过,两年使用期满—临时建设用地批准】书自然失效如果需】要继续使用》的应当在期限届满】三十日?前申:。请续期延续期限【不超过一年 【     临!时,使用土地《的用地单位或者【个人应当按规定【支付地价《在临时使《用,土地期间造》。成青苗及地上附着】物损坏的应当进行】相应补?偿 【 ,   第《五十:条   《 临时用《地上只能修》。。建临时建《筑物临时《用地及地上》建筑物不得转让【、出租、抵押不得】用于经营性项目 】 ?     —因城:市建设需《要市土地主》。管部门可以提前【收回临时用》地但应当按临时结】构建筑物标》准给予适当补偿【 ?    — 临时用《地使用期《满后对用地单位【或者个?人不作补偿由用地】单位或者《个,人自行?拆除地?。上建筑物和构筑【物逾期不拆除—的,市土地主管部门【可以组织清理场地】或者委托取得土【地使用权的单位清理!场,地费用由用地单位或!者个人承担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