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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支】持内:容及方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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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七条 专!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!。方,面
【 : , (一)】 ,。促进:中小企业特别—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!调,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!小,企业技术进》步和技术改造创建】和保护自主知—识产权及加强品牌】建设提升“专精特】新”发展能力加强】。与大企业协》作配套稳定和扩【大就业开《展节:能减排和安全生产】挖掘和保护特色传】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!家重点培育的—产业提升经》营管理水平》等
】 【(二)改善中—。小企业特别是小型】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!点支持?高技术服务业—、商务服务业、【现代:。物流业等生》产性服务业企业【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!构,等,提升服务能力和【服务质量加强—和改善中小企—业创业、创新、质】量、管理咨询—、信:。息服务、人才培养】、市场开《拓等服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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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八条 专项【。资,金采取无《偿资:。助、贷款贴息方【式进行支持每个企】业或单?位(:。以下简称项目—。单位)只能选择其中!。一种支持《。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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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专项!资金无偿资助的【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!超过200》万元专项资金—贷款贴息的额度按】照项目贷款》额度及人《民银行公布的—同期:贷款基?准利率确定每个【。项目一般不》超过2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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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改善中小】企业特别是小—型微型企业服务环】境项目的支持—额度最多不超过40!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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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《 , 同一?年度每个项目单【位只能申请》一个项?目已通过其他渠【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!支持的项目专—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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