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设立与登记】
! 第六》条, 在?。中国境内设》立合营企业》必,须经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对外贸易—经济合作《部(以?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!合作部)审》。。查批准批准后由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!发给批准证书—
【 凡具备下列】条件的国务》院授:权省、自《治区、?直,辖市:人民政府或者国【务院有?关部门审批
【
:
】 (一)投资总】额在国务院规定的】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!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!已经落实的;
】。
:
《 (二】)不需?要国家增拨》原材料不影响—燃料、动力、交通运!输、外贸出口配额等!。方面的全国》平衡的
》
》 : ,依照前款批准设立】的合营企业应当报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!备案
?
:
【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!和国:务院授权的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市人【。民政府或《者国务院有关—部门以下《。统称审批机》。构
:
— 第七条— , 申请设立合营企】业由中外合》。营者共同向》审批机构报》送下列?。文件
—
,
】 (一)《设,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!。;
】 — (二)合营各【方,。共同编?制,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!
— 《 : (?三)由合《。。营各方授《权代:表签署的合营—企业协议《、合同和章程—。;
《
? — , (四)由合—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!业董事长、副—董事长、董事—人选名单;
】
— ? (五)审—批机构规《定,的其他文件
】
? , 前款》所列文?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!中第(二)、(三】)、(四)项文件可!以同时用合》营各:方商:定的一种外文书写】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!具有同等效力—
【 审批机—构发现报送的文件】有不当之处的—应当要?。求限期修《改
:。
!第八条? 审?批机构自接》到本条?例第七条规定的【全部文件之日起3】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!不批准
—。
第】九,条,。。 , 申请者应当—自,收到批准《证书之日起1个【月内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!商行政管理机关(】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!构)办理登记手续合!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!发,日期即为该合营企】业的成立日期—
:
《 第十—条 本条例—所称:合营:企,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!对设立合《营企业的某》些,要点和原则达成【一致:意见而订立》的文件;所称合营】企,业合同是指》合营各方为》设立合营企》业就相互权利、【义务关系《达成一致意见—而订立的文件;所】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!按照合营《企业合同规定—。的原则经合》营各方一《致同意规定》合营企?业的宗旨、》。组织:原则和经《营管理方法》等,事项的文《件
】 合营企业协】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!抵,触时:以合营企业合—同为准?。
,
?
经合营!各方同意也可以不】订立合营《企业协?议而只订立》合,营企:业合同、章程—
》
第十【一条: 合营企》业合:同应当包括》下列主要内》容
】 , 》 (一)合营各【方的名称、注册国家!、,法定: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!。姓名、职务、国【籍;
【
【 :(二)?合营:企业名称、法—定地址?、宗旨、经》营范围和规模—;
—
—。。。 (三)合营企!。业的投资总额注【。册资本合《营各:方的:出资额、出资—比例、?出资方式、出—资的缴?付期限以《及出资额欠缴、股】权转让?的,规定:;
—
】 (四)《合营各方利润—分配和亏损分担的】比例;?
! : :。 (五)合营企业】。董事会的组》成、董事名额的分配!以及总经理、副总经!理及其他高级管【理,人员的职责》、权限和聘用办法】;
! ? : (六)采》用的主要生产设【备、生产《技,术及其?来源;
—
! (七)原材料】购买和产品销售【。方式;
《
《
!(八)财务、会【计、审计的处—理原则?;,
》
, 》 (九)有【关劳动?管理、工《资、:。福利、劳《动保险等事项的【规定;
》
?
: 》 , (十)合营企业】期限、解《散及清?算程序;
【
:
— (十一)违反!合同:的责:任;
《
:
【 (十二—),。解,决,合营各方之间争议】的方式?和程:序;
】 】(十三)合》同,文本:采用:的,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!件
! 合?营企业合《同的附件与》合营企业合》同具:有同等效力》
》
《 第十二条 合】营,企业合同的》订立、效力》、解释、执行及其】争议:的解:。决均应当适用—中国的法律
—
】 第十?三条 合》营企业章《程应当包括》下列主要内容
!
:
? (一)!合营企业名称及法】定地:址;
《
! (二》。)合营?企业的宗旨、经营】范围和合营期限;
!
【 : ? (三)合营—各方的名称》、注册国家、法【定地址?、法定代表人—的姓名、职务、国】籍;
—
! (四)合营—企业的?。投资总额注》册资本合营各—方的:出资额、出资—比例、?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!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!例;
》
:
】 (五)董》事会的组成、—职权:和议事规《则,。董事的任期》董事长、《副董事?长的:职责:;
《
:
: 【(六)管理机构的】。设置办事规则总经】理,、副总经理》及其他?高级管?理人员的职》责,和任免方法;
】
?
: ?。 (七)财】。务、:会计、审计制度的原!则;
《。
! (八》)解散和清算;
】
《
【 , (九)章》程修:。改的程序
【
,
? 第十四条 !合营企业协议、合】同和章程《经审批机构批准后】生,效其修改《时同
【
《 第:十,。五条 审》批机构和登记管【理机构对合营企【业,合同、章《程的执行《负有:。监督检查《的责任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