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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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第一条 为了】便于中华人民共【和国中外《合,资经营企业》法(以下《简称中外《合资经营《企业法)的》顺利实施制》定本条?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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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。 第二条 — 依照中外》合资经?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!境内设立的中外【合资经营企》业(以下简称—合营企业)是中【国的法?人受中国法律的管】辖和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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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。 在中?国境内设立的—合营企业应当能【够促进中《国经济的发展和科】学,技术水?。平的提高有》利于社会主义现【代化建设《
】 国家鼓励、允】许、限制《或者禁止设立合【营,企业的行业按照【国家指导外商投资】方向的规定及外【商投:资产业指导目—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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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申请设—立合:营,企业有下列情况【之一的不予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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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一)有》损中国主《权的:;
! 》 (二)违反中国】法律的;
》
!。 (三)不符!。合中国国民经济发】展要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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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四)造成环境污染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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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(五)【签订的协《议、合同、章—程显属不公平—损害合营《一方权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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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: 在中?国法律、法规和【合营企业协议、合同!、章程规定的范围】内合营?企业有权《自主:地进行经营管理各】有关部门应当—给予支持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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