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?第二章 授予—专利权的条件 】    ! 第二十二条  】授予专?利权的发明和实【用新型应当具备【新颖性、创》造性和?实用性 】     新颖性是!指该发明或者实【用新型不属于现【有技术;也没有任何!单位:或,者个:人就同?。样的发明或者实【用,新型在申《请日以前向国务院】专利行政部》门提出?。过申请?并记载在申请—日以后?公,布的专利申请—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!文件中 【     创【造性是?指与:现有技术相》比该发明具有突【出的实质性特点【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!。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!和进步 】。     实—用性是指《该发明或者实用新】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!。。。并且能够《产生积极效果 【 《 ,  :  本法所称现有技!术是指申《请日以前《在国内?外为公?。众,所知:的,。。技术  !   第二十—三条  授予专利权!的外观设计应—当不属于《现有设计;》也,没有任何单位—或者:个人就同样的—外观设计在申请日】以前向国务院专利】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!并,记载在申《请日以后公告—的专利?。文件:中, ?    — ,授予:。专利:权的外观《设计与现有》。设计或者现有设【计特征的组合—相比应当具有明显】区别 —  ?   授予专利权】的外观?。设计不?得与他人在申—请日以前已经取得】的合法权利相—冲突 【     本法所称!现有设计是》指,申请日以前在—国内外为公》众,所知的设计 !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四条 】 ,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!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!内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不?丧失新颖《性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, (一)在》国家出现紧急—状态或者《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!益目的首次公开的;! , 》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在中国政府主!办或者承《认的国际《展览会上首》次展出的;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三)《在规定的学术会【议或:者技术会议》上首次发表的—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他人未经!申请人同意而泄【露其内容的 —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!  对?下列各项不授予【专利权 《  —。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—科学:发现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智力!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疾病的诊断和【治疗方法《; ?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动物和植》。物品种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)!。原子核变《换方法以《。及用原子《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!质; 【 ,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六)对平!面印刷品的图案【、色彩或《者二者的结》合作: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!的设计 】。     对前款】第(:四)项所列产—品的生产方法可【以,依照本法规定授【予专利权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