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一章 总则 !   !  第一条  为了!保护专利权人的【合法权益鼓励发明】创造推?动发明创造》的应用提高创—新能力促进科学技】。术进步和经济社会】发展制定本》。法  】。   第《二,条  本法所称的】发明创造是指—发明、?。。实用新型和》外,观设计 — , ,  :   发明是指对】。。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!进所提出的新的技】术方案 》 , ?    实用新【型是指对《产品的形状》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!提出:的适于?实,用的新的技》术方案 —  《   外观设计是指!对产品?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!。状、图案《或者其结合以—及色彩与形状—、图案的结合所作】出,的富有美感并适于】工业应?用的新设计 【 ,     【第三:条 : 国务院专利行政】部门负责管理全【国的专利工作;统一!受理和审查专利申】请依法授予专—利权 》    — 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管理专利工作【的部:门负责本行政—区,域内的专利管—理工作 !。    第》四,条,  申请专利的【发明:创造涉及国家安【全或者重大利—益需要保《密的按?。照国家?有关:。规定办理 !  :   第五条 【 对违反法律—、社会公德或者妨害!公共利益的》发明创?造不授予专》利权 】    对违反【法律、行《政法规的规定—获取或?者利:用遗传资源并—依赖该?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!创造不授予专利【权 》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执?行本: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!是利用本单》位的物质技》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!创,造,为职务发明》创造职务发》明创造申请专—利,的权利属《于该单位申请—被批准后该单位为】专利权人《该单位可以》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!创,造,申请专利的》权利和专《利权促进相关—发明创?造的实施和运用【。    ! 非职务《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!。权利属?于发明?人或者设计人;申】请被批?准后该发明人—或者设计人为—专利:权,人,。 《 :。   ? ,利用:本单:位的物质技术—条件所完《成,的发明创造单位与】。发明人或者》设计人?订有合同《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!专利权的归属—作出约定的》从其约定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七条  对发!明人或者设计—人,的非职务发》明,创造专?利申请?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!得压:制, ?     第】八,条  两个以上【单位或?者个人合《作完成?的发:明创造、《一个单位或者个人】接受其?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!所完成的发明创【造,除另有?协议的以外申请【专利的权《利属于完成或者共】同完成的单位或【。者个人;申请被【批准后?申请的单位或者【。个人为专利权人【。 《 ,     第九【条  同样的发明】创,造只能授予一—项专:。利权但是同》一申:请人同日《对同样的发》。明创造既申》请实:用新型?专利又?申请发明专利—先获得的实用—新型专利权尚—未终止?且申请?人声明放弃该实用】新型专利权的—可以授予发明专利】权, , , 《    两个以上的!。。。申请: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!创造:申请专利的》专利权授予最—先申请的人 —  —   第十条 【 专利申请权和【专利权可以转—让, :     中!国单位或者个人向】外国:人、外国企业或【者外国?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!。请权或者《专,利权的应当依—照,有关法?。。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!办理手续《。 》     》转,让专利?申请权或者》专利权的当事人应】当订立书面合—。同并向国务院专【利行政部门登记【。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!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!权或者专利权—的转让自登记—之日起生效 【 ?     第十一条!  发?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!被授予后《。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!。外任何单位或—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!许可都不得》实施其专利即不【得为生产经营目的】制造、使《用、许诺销》售、销售、进—口,其专利产品或—者使:用,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!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!进口依?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!得的产品 —    【 外观设计专—利权:。被授予后《任,。何单位或《者个人未经专—利权人许可都不【得,实施其专利》即不得为生》产经营目的制—造、许诺《销售、销售》。、进口其外观—设计专利产品— :     】第,十二条? , 任何?单位或者个人实施】他人:专利的?应当与专利》权人订立实施许【可合同向《专利权人支》付专利使《用费:被许可人无权—允许合同《规定以外的任何【。单位:或者个人实施该【专利 》 :  :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发明《。专利申请公》。布后申请人可以要】求实施其发》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!付适:当的费用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四条  专【利申请权或者—专利权?的,共有人对权利—的行使有约定—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!的共有人可以单【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!可方式许可他人实】施该专?利;许可他》人,实施:。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!费应当在共有人【。之间分配《    ! 除前款规定的【情形外行使》共有的专利申请权】或者专利权应—当取得全体共—有人的?同意: : 《    第十五条 ! 被授予专利权【的,单位应当对职务【发明创造的发—明人或者设》。计,人给予奖励;—发明创?造专利实施》后根据其推广应【用的范围和取得【的经济?效益对发《明人或?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!报酬 】   ? 国家鼓励被授予专!利权的单位实行产】权激励采取股权【、期权、分红等方】式使发明人或者【设计人合理分享创】新收益 !  :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发明人或者设计【人有权在《专利文?件中写?明自己是发明人【或者:设计人 !。 ,   专利权人【有权在其《专利产品或者该【。产品的包装上标明】专,利标识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,条  在中国没有经!常居:所或者营《业所:的外国人、外国【企业或者《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!申请:专利的依照其—所,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!议或者共《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!者依照互惠原则【根据:本法:办理 《 :。 :。    第》十八条 《 在中?国没:有,经常居?所或者营业》所的外国人、外国企!。业或者外国其—他,组织在中国申请专】利和办理其他—。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!依法设?立的专利代》理机构办理 —    】 中国单《位或者个人》在国内申请专—利和办理其他专【利,事务的可以委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】代理机构办理 【 《     专利【代理机?构应当遵守法律、行!政法规按照被—代理人的委托—办,理专利?申请或者其他专利】事,务;对被代理人发明!创造的内容除—。专利申?请已:经公布或者》公告的以外》负有保密责任专利】代理机构的》具体:管理办法由国—务院规?定  】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任何单位或》者,个人将在中国完【成的发明《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!申请专利的应—当,事先报经国》务院专?利行政部门进—。行,保密审查保密—审查的程序、—期限等按《照国:务院的规定》执行 — ,  :   中国》。单位或者个人可【以,根据:。中华:人民:共,和国参加的》有,关,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!际申请申《请人提出《专利国际《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!规定 —   《 ,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!门依照?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参: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】、本法和国务院有】关规定处《理专利?国际申请 【。 ,    》 对违?反本条第一》款规定向《外国申请专利—的发:明或者实用新型在】中国申?请专利的不授予专】利权 《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条 》 申请专利和行使专!利权:应,当遵: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!滥用专?利权损害公共利益】或者:。他人合?法,权益 【  :   滥用专利权】排除:或者:限制竞?争构成垄断行为的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反垄断法处理【。。 《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一条 ? 国务院《专利行政部》门应当按照客观【。、公正、准确、及时!的要求依《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!请和请?求  】   国务院—专利行政部门—应当加强《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!系建设完整、准确】、及时发布专利信】息,提供:专,利基础数据定期【出,版专利公报促进【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! —。。    在》。专利申请《公布或者公告前国】务院专利行政部【。门的工?作人员及有关人员】。对其内容《负有保密责任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