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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中】医,。。药教育与科》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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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第十》四条 国家—采取措施发》。展,中医药教育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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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各类中医药—教育机构应当加【强中医药《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!医药基础理论—与中:医药临?床实:践相结合推进—素质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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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?十,。五条 设立各类】中医药教育机—构应当?符合国家《规定的设置标准并】建,立符合?国家规定标准的【临床教学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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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!。医,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!准,由国务院卫生行【政部门会同国务院】教育行?政部门制《定;中?医药教育机构—临,床,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!院卫生行政部—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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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!条 国家鼓励【开展中?医药专家学术—。经,验和技术专》长继承工作》培,养高层次《的中医临床》人,才和中药技》术人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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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【条, 承担中》医药:专家学?。术经验和技术专【长继承工《作的指导《老师应当具备—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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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具有】较高学术《水平和丰富的实【践经验、技》术专长?和良好的职业品【。德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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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(【二)从事中》医药专业工作—30年以上并担【任高级专业技术【职务:10年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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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八条 中医】药专家学术经验和】技术专长继承工作】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!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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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一)具—有,大学本?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!。职业品?德;:
【 , 《 (二)受聘于】医疗:卫生机?构或者医《学教育?、科研机构从事中医!药工作?。并担任中《级以上专业》技术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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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条 !中医药专家学—术,经验和技术专长继】承工作的指导老师】。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!法由国务院》中医药管理部门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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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十条?。 , 省、?。自治区、直辖—市人民政《府负责中医药管理】的部门应当》依据:国家有关规定完善】。本地区?中医药?人员继续教》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!员培训规划》
! ,县,级以上地方》人民:政府:负责中医药管理【的部门应当按照【中医:药人员培训》规,划的要求对城乡基】层卫生服务》人员进行中医药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!的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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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!机,构应当?为中医药技术人【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!。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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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国家发展中医!药科学技术将—其纳入科学技术发】展,规划加强重》点中医药科》研机构建设》
!。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应当充分】利用中医《药资源重视中医药】科,学研究和技术开【发采取措《施开发、推广—、应用中医药技【术,成果: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!发展
! 第二》十二条 中医药科!学研究应《当注重运《用传:统方:法和:现代方法开》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!究和临?。床研究运用中—医药理?论和现代科》学技术开展对常见】病、多发病》和疑难病的防—。治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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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】医药科研机》构、高等院校、医疗!。机,。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!研的协作攻》关和中?医药科?技成:果的推广应》用培养中医药学科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!骨干
! , 第二十三条 !捐献对中医药科【学,技术:发展有?重大意义的中医【诊疗方法《和中医药文献、秘】方、验方《的参照国《家科:学技术奖励条例【的规:定给予奖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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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?二十四条 —国家支持中医药的】对外:交流与?合作:推进中医药的国【际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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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重大中医【药科研成果的推【广、:转让、对外交—流中外?合作研究《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!级以上人民政府负】责中医药管》理的部门批准防【止重大?中,医,药,资源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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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属于国家科【学,技术:秘密的中医药科【研成:果,确需转让《、,对外交流的应当符】合有关保守国—家秘密的法》。律、行政《法规和部门规章【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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