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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第《七,章 法律责任 】 》  :   ?第四十九条  中】外合作办《学,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!员利用?职务上的《便利:收取他人《财物或者获取其他】。利益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对不符合本条例!规定:条,件者颁发《中外合作办学许【可,证或:者发现违法行为不】。予以查处造》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!。的对负有责任的主】管,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照刑法关于受贿【罪、滥用职权—罪、玩忽职守罪【或,者其他罪《的,规定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《;尚不够刑事处【罚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》分 : :     第五!十条:  违反本》条例的规定》超越:职权审批中》外合作办学机构的】其批准文件无效由上!级机关责令改正【;对负有责任—。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致使公共财产、】国家和?人民: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】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!职权罪或《者其他罪的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 】    《第五十一条  违】反本条例的规—定未经批准擅自【设立中外合作—办学机?构或者以不正—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!办学许可证》的,由教育?行政部?门、劳动行》政部门按照职—责分工予以》取缔或者会》。。。同公安机关予以【取缔责令退》还向学生收取—的费用并处以10万!元以下的罚款;触】犯刑律的依》照刑法?关于:诈骗罪或者其—他罪的?规定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 ?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二—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的规定在中外【合,作办:。学机构?筹备设立《期间招收学生的【由教:。育行政部门》、劳动行《政部门按照职责分】工责令停止》招生:责令退还《向学生收《取的费用并》处以1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?;情节?严重拒不停止招生】的由审批机关撤销】筹备设立批准书 】 , :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!三条  中外—合作办学者虚假【出资或者在中外【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!抽逃出资的由教育】行政部门、劳动行政!部门按照职责分工】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?改正的由教育行政】部门、劳动行政部门!按照职责分工—处以:虚假出资金额或者】抽逃出资《金额2倍以下的罚】款 ?。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—四条 ? 伪造、变造和买】卖中外?合作办学许可证【的依照刑法》关,于伪: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!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!罪的:。规定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 《。  《   ?第五十五条》  中外合作—办学机构未经批准】增加收费项目—或者提高收》。费标准的由教—育行政部门、—劳,。动行政部门》按照职?责分工责令退还多收!的费用并由》。价格主管部门依【照有关?法律、行政》法规的规定予以【处罚 《     第!五十六?条  中外合—作办学机构管—理混乱、教育教学质!量低下造成恶劣影】响,的由教育行政部【门、:劳动行政《部门按照职责分【工责令限期整顿【。并予以公告》;情节严重、逾【期不整?顿或者经整顿—。仍达不到要求的由】教育行政部门、【劳动行政部门—按,照职责分《。工责令停止招—生、吊销中》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!   【。。  第五十七条  !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!布虚假?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!由教育?行,。政部:门、劳动行政部【门按照职责分—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予!以警告;有违法所得!的退还所《收费用后没收—违法所?得并可处以10万】元以下?的罚款;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】止招生、吊销—。中外合?作办学许可证—;构成犯罪的依照刑!法关于诈骗罪或【者其他罪的规定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外!合作办学机》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!的依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!法的有关《规定追究其法律【责任: 》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八条 ?。 中:外合作办学》机构被?处以吊销《中外:合作:办学许可证行政处】罚的其理事长或【者董事长、校长【或者主要行政负【责人自中外合作【办学许可证被吊销】之日:起10年内》不得担任任何中外】合作办?学机构的理事长或者!董事长、校》长或:者主要?行,政负责人 》 :  《  : 违反?本条例的规定—触犯刑律被》依法:追,究,刑事责任《的自刑罚《执行期?满,之日:起10?年内不得从事—。中外合作《办,。。学,活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