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? 法律责任》
【
《 第四十《九条: 中外合作办【学审批机《。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!职务上的便》利,收,取他人财《。物或者获取其他利】益滥:。用职权、玩忽职守对!不符合本条例规定】条件者颁发中外合】作,办学许?可证或者发现违法】行为不予以查处造成!严,。重后果触《犯刑律的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依》照刑法关于受—贿罪、滥用职权【罪、: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!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;尚不够刑】事处罚的《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
》
《 第五十条— 违反本条例的】规定超越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】。办学机?构的其批《准文件?无效由上级机关【。责令改?正;对负有》责,任,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人员:依,法给:。予,行政:。处分;致《使公共财《产,、,国家和人民利益遭】受,重大:损失的依照》刑,法关于?滥用职权罪或—者其他罪的规定【。依法追究刑》事责:。任,
! 第五十一条— 违反本条例的规!定未经批《准擅自?设立:中,外合作办学机构【或,者以不正当》手段骗取中》外合:作办学许可》证的由教育》行政部?门、劳?动行政部门按照职】责分工予以取缔或者!会同公安《机关予以取缔责令退!还,向学生收取》的,费用并处《以10万元》以,下的:罚款;触《犯刑律的《依照刑法关于诈【骗罪或者其他罪的】。规,定,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?任
》。
,。
《 第五十二条— 违反本条—例的规定在中—外合:作办学机构筹—备设立期间招收【学生的?由教育?行政:部门、劳动行—政部门按照职责【。分工责令停止招生责!令退还向《学生收取的》费用并处《以10万元以下的罚!款;: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!生的由审批机—关撤销?筹备设立《批准书
【
》 ,第五十三《条 中外》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!。或者:在中外合作办学机】构成立?后抽逃出资的由教育!行政部门、劳动【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!工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正的:由教育行政》部门、劳动》行,。政部门按《照职:责分:。工,处以虚假出资—金额或者抽逃出资】金额2倍以下的罚】款
》
第五】十,四条 ? ,伪造:、变造和买卖中外合!作,办,学许:可,证的依?照刑法?关于伪造、变造、买!卖国家机关证件【罪或者其《他,罪,的规定依法》追,究刑事责任
—
— 第五十—五条 《中外合作办》学机:。构未经批《准增:加,收费: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!准,的由:教育行政部门、【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!责,分工责令退》还多收的费用—并由价格主管—部门依照有》关法律、行政—法,规的规?定予以?处罚
【
第五【十六条 《 中外合作》办学机构管理混乱】、教育教学质量低】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!教,育行政部门、劳【动行:政部门按照职责分】工责:令限期整顿并予【以公告;情节严重】、逾期不整顿或者】经整:顿仍达不《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!部门、劳动行政部门!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!止招:生、:。吊销:中外合作办学许【可证
?
》 第》五十七条 违反】本条例的规》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!骗取钱财的》由教育?行,政部门、劳动行【政部门按照》职责分工责》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!告;有?违法:所得:的退还所收费用后】没收违?法所得并可处以10!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情节严重的责令【停止招?生、吊销中外合【作办学许可证;构】成犯罪的《。依照刑法关于诈【骗,罪或者?。其他罪的《规定依法追究—刑事:责任中外合作办【学机构发《布虚:假招生广《告的:依,照中:华人民?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!规定追究其》。法律责?任
—
》第五十八条》 中外合作办【学机构被处以—吊销中外《合作办学许可证行政!处,罚的其?。理事长或者董事长、!校长或者主要行【政负责人自中外【合作办?学许可证《被吊:销之日起《10年内不得担任任!何,中外合?作办学机构的理事】长或:者董:事长、校长或者主】。要行政负责人
】
》 , 违反本条—例的规定触》犯刑律被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的自刑罚】执行期满之日起【10年内《不得从事中外合【作办学活《动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