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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节 决?定 —    — 第九十一》条  治《。安管:理处罚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公安机关决定;其!中警告、五百—元以下的《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!。所决定 — ?    第九十二】条 : 对决定《。给予:行政拘?留处罚的人在处【罚前已经《采取强制措施限【制人身自由的—时,。间应当折《抵限制人身自—由一日折抵》行政:拘留一?日 :    】。 第九十三条  公!安机:关查处治《安案件对没有本人】陈述但?其他证?据能够证《。明,案件事实的可—以作出治安管理【处罚决定但是只【有本人?。陈述没有《其他证据证明的【不能作?出,治安管理《。处罚决定 !  :   第九十四条】  公安机关作出】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!应当:告,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!人作出治《安管理?处,罚的事实、理—由,及依据并告》知违反?治安管理行为—人依法享有的权【利 —     违—反治安管理行为人】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!机关必须充分—听取:违,反治安管理行为人】的意见?对违反治安管—理行为人《提出:的事实、理由和【证据应当进行复核;!违反:治安管理行为人提】出的事实、理由【或,者证据成立的公【安机关?应当采纳 》    】 ,公安:机关不得《因违反治安》管理行为人的陈述】、申辩而《。加重处罚 》    】 第九十五条—  治安案件调【。查结束后公安机【关应当根《据不同情况》。分别:作出以下处理 !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》一)确有依法—应当给予治安管【理处罚的违法—行为的根据情节【轻重及具《体情况作出处罚决】定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二)依法—不予处?罚,的或者违法事实【不能成立的》作出不予处罚—决定; 《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违法【行为已涉嫌犯罪【的移送主管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四)发现【违反:治安管理行为人【有其他违法行为的】在对违反治安管理】行为作出处》罚决定的同》时通知?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处《理  】   第九十六条】  公?安机关作出治—安管:理,处罚决定《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!处罚决定《书决定书应当载明】下列内容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被处罚人的姓!名、性别、年—龄,、身份证《件,的名:称和号码、住址;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:。违法:事,实和证据;》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处罚】的种类和依据;【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)处!罚,的执行方式和—期限:。。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对处罚】。决定不服申请行政】复议:、提起行政诉讼的】途径和?期,限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六)作出处》罚决定的公安机【关的名称和作—出决定的日期—   】 , 决定书《应当由作出处—罚决定的公》安机关加盖印章 !。    【 第九?十七条 《 公安机关应当向被!处罚人宣告治安【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!场交付被处罚人;】无法当场《向,被处罚人宣告的【应当:在二日?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!给予:行,。政拘:留,处罚的应当》及时通知被处罚【人的家属 》 : :     有被侵害!人的:公安机关应》。当将决?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!人 》     第【。九十八条 》 公安机关作出吊】销许:可证以及处》二千元以上罚款【的治安管理处罚决】定前应当告知—违,反治安管理行为人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;!违反治?安管理行为》人要:求听证?的公安机关应—当及时?依法举行听证— , ,  》   第九十九条 ! ,公安机关办》理治安案《。件的期限自》受理之日起不得【超过:三十日;案情重大、!复杂的经《上一级公《安机关批准》可以延长三十日 ! :     为了】查,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!间不计入办理—治安:案件的期《限 》  ?   第一百条  !违反治安管理—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!凿处警告或者二【百元以下罚款—的可以当场作出治】安管理处罚决定 】  —   第一百零【一条  当场作【出治安?管理:。处罚决?定的:人民警察应当向违】反治安管《理行:为,人出示?工作:证件并?填写处罚《决定书处罚决定【书应当当场》。交付被处罚》人;有被《侵害人的《。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!被侵害人 【     前款!规定的处罚》决,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!人的姓名《、违法?行为、处罚依据、】罚款数额、时间、】地点以?及公:安机关名称并由【经办的人民警—察签:名或者盖章 — , 《    当场作出治!安,管,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!人民:警,察,应当在二十》四,小时:内,报所属公安机—关备案? ? :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零二条  被处】罚人对治安》管理处?罚决定不《服的:可以依?法申请?行,政复议或《者提起?。行政诉讼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