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附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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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十五—条, 本法《下列用语的含义【
】 :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!事职业活《动的劳动者》。可能导致《职业病的各种危害】。职,业病危?害,因,。素包括职业》活动中存在的各种】有害的化学、物理】、生物因素以及在】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!他职业?有害因素
】
? 职业禁忌是】。指劳动者从事—特定职业或》者接触特定职—业病危害因》素时比一《般职业人《群更易于遭受职业】病危害和《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!导,致原有自身》疾病:病情:加重或者在从事作】业过程?中诱发可《能导致?对,他人生?命健:康构成?危险的?疾病的个人特殊生】理或:者病理状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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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十六条 本】法第:二,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!外的单位《产生职业《病危害的其职业病】防治活动可以参【。照本法?执行
】 《劳务派遣用》工单位?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!用人:。单位的义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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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!照执行本法》的办法由国》。务院、中央军事【。委员会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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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八十七条 对【医疗机构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!。制的监督管理由卫】。生,行政部门依照本【法的:。规定实施
【
?。 :。 第八《十八条 本—法自2002年【5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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