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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章 证券登!记,结算:机构 ? —   ?  第一百》四,十五条  证券登记!结算机构为》证券交易提》供集中登记、存【管与:结,算服务不以营—利为目的依法登【记取得法人资—格 【    设立证【券登记结算机—。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!。监督管理机构批【准  】   第一百四【十六:条  设立证券登】记结算机构应—当具备下列条件 】 ?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自有资金不少于人】民币二亿元; 【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二)具有证券】登,记、:存管:和结算?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!设,。施; 】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国,务院证券《。监督:。管,理机构规定》的其他条件》   】 , 证券登记结算【机构的名《。称中:。应当标明《证券登记结》算字:样   ! , ,第一百?四十七条  证券登!记结算机《构履行下列职能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证券账户】、结算账户的设【立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二)证券的》存管和过户; ! ,。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三)证】券持有人名册—。登记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证【券交易?的清算和交收; 】 :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)—受发行人《的委托派发》证券:权益;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办理与【上述业务有》关的查询、》信息服务;》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国务院证【券,监督管理机构—批,准的其他业务 】。。     第!一百:四,十八条 《 在:。证券:交易所和国务院批】准,。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!易场所交《易的证券的登—记结算应当采取全国!。集中:统一的运营方式 】 《     》前款:规定以外《的证券其登》记、结算可以委【托证券登记结算机】构或者其《他依:法从事?证,券登记?。、结:算业务的机构办理 ! ,     第!一百四十九条  】证券登记《结算机?构,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和!业务规则并经国务院!证券监督管》理机构批准证券登记!结算业?务参与人《应当遵守证券—登记结算机构制定的!业务规则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一百五十条—  在证券交易所或!者国务院批准的其】他全国性证券—交易:场所交易的证券应】当全部存管在—证券登记《结算机构《 :     证!。券登记结算机—。构不得挪《用,客户的证券 】     第一!百五十?一条  证券—。登记结算机构—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!供证券持有人—名册及有《关资料 —     【证券登记《结算:机构:应当:根据证券《登记结算《的结果确认证—券持有人《持有证券《的,事实提供证》券持有人登记—资料: ?  《   证券登记结算!。机,构应当保证证券持有!人名:册和登记《过户记录《真,实、准确、完—整不得隐匿、—伪造、篡改或—者,毁损 —。     第一百!五十:二条:  证券登记—结,算机:构应:当,。采取下列措》施保证业务》的正常进行 !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一)具!有必:备的:。服务:设备和完善的—数据安全保护—措施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二)建?立完:善的业务、财务和安!。全防范等管理—制度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(三《)建立完《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! ?。。 , ,    第一百五】十三条  证券登记!结算机构应当—妥善保?存登:记、存管和结算的原!始凭证及《有关:文件和资《料其保存《期限不得少》于二十年 】     第一百!五十四?。条  证券登记【结算机构应当—设立: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!于垫:付或:者弥补因违》约交收、技》术故障、操作失【误、: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!登,记结算机构》。的损失 】  :。 ,  证券《结算风险基金从证】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!务收入和收益中提】取,并,可以由?结算参与《人按照证券交易业】务,量,的一:定比例缴《。。纳 ? :     证【券结算风险基金【的,筹集、管理办法由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!机构:会同国务《院财政部门规定 】 , ?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五十五条  证券!结算:风险基金应当—存,入指定银行》的专门账户实—行专项管《理 》 ,     证券登】记结算机《构,以证券结算风—险基金赔偿后应【当向有关《责任人?追偿 ? 》    第一百【五十六条  证券】登,记,结算机构申请解散】应,当经国务《院证券监督管理机】构批:准 》    》 第一百五》十七条  投资者委!。托证券公司进行【证券交易应》当通过证券》公司申请在》证券登记结》算机构开立证券账户!证券登记结算—机构应当按照规【定为投资者开—立证券账《户 : ? :    投资—者申请开《立,账户应当持》有证明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公民?、法人?、合伙企业》身份的合法证—件国家另有规定【的除外 《 》    第一—百五十八条 — 证券登《记结算机构作为中央!对手方提供证券结算!服务的是结算—参与人共同的清算交!收对手进《行净额?结,算为:证券交易提供集中】履约保障 【 ?    证券登记】。结算:机构为证券交—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!时应当要《求结算参与人按照】货银对付的原则足】额交付?证,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!担保 —   《  在交收完—成之前任何人不【得动:用用于交收的证券】、资金和担保物【 ,。 ?。  ?   结算参—与人未按时》履行交收义》务的证券《登记结算机构有【权按照?业务规?则处理前款所述财产!  【 ,  第一百五—十九条  》证券:登记结?。算机构按照业务【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!资金和证券必—须存放于专门的【清算:交收:。账户:只,能按业?务规则用于已成【。交的:证券交易《的清算交收不—得被强制执行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