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四章 】捕捞业 《 《  《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近海》渔场与外《海,渔场的划分》。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一)渤海—、黄海为近海—渔场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《下列四个基点—之间连线内侧—。海域为东海近海【渔场;四个》基点之间连》线外侧海域为东【。海外海渔场四个【基点是 —     【1、北纬3》3度东经125度】;  】 ,  2、北》纬29度东》经125度; !     3】、北纬28度东经】124度《3,0,分; 】    4、北【纬27度东经12】3度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下列两条等—深线:。之内侧海域》。为南海近海渔—场;两?条等深线之外侧【海域为南海外海【渔场两条等深线是 !     !1、东经112度以!东之80米》等深线; 【   》  2、东经11】2度以西《之100米等深【线 —  :。。   第《十五条 《。。 国家对《捕捞业实行》捕捞:。许可制度 【。 ,。 ,   ?  从事外海—、远洋捕捞业的由经!营者提出申请经省】、,自治区、直辖市人】民政府渔业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】。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!部门批准从事外海生!产的渔船必须按照批!准的海域《和渔期作业》不得擅自进入近海捕!捞 :。    】 近海?大型拖网、围网作】业的捕捞许》可证由国务院渔业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发放《;近海其他作业的捕!捞许:可证由省、自治区】、直辖市人》民政府渔业行政【主管:部门按照国家下达】的船网工具控制指】标批准发《放 —  :  : 内陆水域》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?府渔业?行,政主管?部门批准发》放, ,     !捕捞许可证的格式由!国务院?渔业行政主管部【门制定 — :     第十【六条:  在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管辖水域中外合资!、中外合《作经营的渔业企业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!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近!海捕:。捞业 】。 ,   第《十七条  有下列】情形之?一的不得发放捕【捞许可证 —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使用破坏》渔业资?源、被明《令,禁止使?用的渔具或者捕捞】方法:的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未按国家规》定办理批准手—。续制:造,、更新改造、购【置或:。。者进口捕捞》渔船的;《。。 》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—三,)未按国家》规定领取渔业—船,舶证书、航》行签证簿、职务【船员证书、船舶【户口簿、渔民—证,等证件的 !     第十八】条,。  娱乐性游—。。钓,和在尚?未养殖、《。管理:的滩涂手工采—集零星水产》品的不必《申请捕捞许可—证,但应当加强管理防】止破坏渔业》资源具体《管理: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制定 【 :  :。   ?第十九条 》 因科学研究等特】殊需要在禁渔区、禁!渔期捕捞或者使用】禁用:的渔具、捕》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!保护的渔业资源品】种必须?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!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 ?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