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》章 捕捞业 —。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?近海渔场与外—海渔场?的划分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一)渤?海、黄?海为近海渔场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下列》四个:基点之间连线内【侧海:域为:东海近海渔场—;,四个:基点之间连线外侧海!域为东海外海渔场】四个基点《是, :     1!、北纬33》度东经1《25度; 【     2、!北纬:。29度东经125】度; 】   ? 3、北纬2—8度东经1》。24度30分—;, 》   ?  4、北纬—27度东经》123度 —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三)下列》两条等深线之内侧】海域为?。南海近海渔场;两条!等深线之外》侧海域为南海—外海渔场《两,条等:深,线是 《 ?     1、东经!112度以》东之8?0米等深线;— ? ,     2【、东经112度以西!之,100米等深线【 ,     !。第十五条  国【家对捕捞业》实,行捕捞许可制度 !  》   从事外—海、远洋捕捞业【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!经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!政主管部门》审,核,后报:国,务院渔业行政主管】部门批准《从事:外海生产的渔船必】须按:照批准的海域和【渔期作业不》得擅自进入近海捕】捞 ?     】近海:大型拖网《、围网作《业的捕捞许可—证由国务《。院,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发放;近海其】他,作业:的捕:捞许可证由省—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人民政府【渔业行政《主,管部门按照国—家下达的船网工【具控制指《标批:准发放 】     》。内陆水域的捕—捞许可证《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渔业?行,政主管部门批准【发放 】。   ? 捕:捞许:可证的?格式由国《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!门制定 《 , :  ?。   第十六—条 : 在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管辖水域《中外合?资、中外《合作:经营的渔业》企业未?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!门批准不得》从事近海捕捞业 !  》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 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不得发】放捕:捞许可证 》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一:)使:用破:坏渔业资源》、,被明令禁止使—用的渔具或者—捕捞方?法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二)未按》国家规定《办理批准《手续制造、更新改】造、购置或者进口捕!捞渔船?。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三)未按—国家规?定领取渔业船舶【证书:、航行签证簿、【职务船员证书—、船舶?户口簿、渔》民证等证件的 】    【 第十八条 — 娱乐性游》钓和:在尚未养殖、管理的!滩涂手?。工采集零星水产品】的,不必申请捕捞许【可证但应当》加,。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!。资源具体《。管理办?法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制定 】     第十!九条  因》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!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捕!。捞或者使用禁—用的渔具、捕捞方法!或者捕捞重》点保:护的渔?。业资源?品种必须经省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渔业: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