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学 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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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十:五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—府,。根,。据本行政区域内【居住的适龄》儿童、少年的—数量和?分布状况等因素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!定、调整学校—。。。设置:规划新建居民—区,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!与居民区的建设同】步,。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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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学校!建设应当符合—。国家:。规定的办学标准适】应教育教《学需要;应当符【合国:家规定?的选:址要求和建设—。标准确保《学生和教职工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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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 【 县级人《民政府根据需要【设置寄?宿,制,学校:保,障居住分散的—。适龄儿童《、少年?入学接受《义务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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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十八条 》 国:务院教育《行政部门和省—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府根《据需:要,在经济?发达地区设置接【收少数民族适龄儿】童、少?年的:学,校(:班)
! , 第十《九条 县》。级,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根据需要设》置相应的实施特殊】。教育的学《校(班)对视力残】疾、听力语言残疾和!智力残疾《的适龄儿童、少年】实施义务教育特【殊教育学校(—班)应?当具备适《应残:疾儿童、少》年学习?、康复、《。。生活特点《的,场所和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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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普《通学校应当接收具】有接受?普通教育能力的残】疾,适龄儿?童、少?。年,随班就?读并为其《学习、康《复提供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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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:条 :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:民政府根据需要【为具有预《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!定,。的严重不良行为【的适龄少年设置专】门的学校实施义【务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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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十一条 》 对未完成》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!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!。措施的?未成:。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!育所需经费由人民】。政府予以保》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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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!育行政部门应当促】进学校均衡发—展缩小学校》之间:办学条件的差距不】得将学?校分:为重点学《校和非?重点学校《学校:不得分设重点班【和非重点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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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】行政部门不得—以任何名义改变【或者变相改》变公办学校的性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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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三条【 各级人》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!依法:维护学校周边秩【序保护学《生、教师、学—校的合法权益为学】校提:供安全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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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。第二十四《条 学校》应,当建立?、健全安全》制度和应急机—制对学生进行—。安全教育加》强管理及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!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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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!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!行,检查;对需》要维修?、改造的及时予以】。维修、?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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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学校不得聘用曾【经因故意犯罪被【依法剥夺《政治:权利或者其他—不适合从事义—务教育工作的人【担任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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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,条 : 学校不《得违反国《家规定收取费用不】得以向学生推销或】者,变相推销《商品、?服务等方式谋取利】益
【。 《第二十六条 学校!实行校?长负责制校长应【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!职条:件校长由县级人【民政府?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!任,
】 第二十》七条 对》违反学校管理制度】的,学生学?校应当?予以批评教育不得】开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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