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四?节 听?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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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六条 法律、【法,规、规?章规定实《施行政许可应当【听证的?事项或?者,。行政:机关认为《需要听证的》其他:。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!行政许可事项行政】。机关应当向社—会,公告并?举行听证
第!四十七条《 ,。行政许可《。直接涉及申请人【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!关,系的行政机》关在作出行政—许可决?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!、利害?关系人享有要求【听证的权利;申请】人、利?害关系人《在被告知《听证权利之日起五】日内提出听证申请】的行政机《关应当在《二十日内《组,织,听证
! 申请人、利害【关系人不承担—行政:机关组织听》证的费用
【 第:。四十八条《 听证?按照下列程序进行
!
? (一)行政!机关应当于举—行听证的七日—前将举行《。听证的时《间、地点通知—。申请人、利害—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!告;
?。
》 (二)听—证,应当:公开举行《;
》 (三)行政!机关应当指定审【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!工作人?员,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!持人申?请人、利害关系人认!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!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!系,的有权申请回避;】
(!四)举?行听证时审查该行】。政许可申《请的工作人员应当】提,供审查意《见的证据《、理由申请人、利害!关系人可以提出【。证据并进行》。申辩和质《证;
》 (—五)听证应当制作笔!录听证笔录》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!认无误后签》字或者盖章
】 ? :行政机?关应当根据听—证笔录作《出行政许可决—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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