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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:行政复议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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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:。第六条 》有下列?情,形之一的公民、法】人,或者其他组织可【以依照?本法:申请行政复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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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》一)对行政机—关作:出的警告《、罚款、没收—违法所得、没—。收非法财物》、责令停产》停业:、暂扣或者》吊销许可证、暂扣或!者吊销执照、行政】拘留:。等,行,政处:罚决定?不服的;《
!。 ? (二)对行政】机关作?出的限制人》。身自由或者查封、】扣押、冻结》财产:等行政强制措—施决定不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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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三)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】。有关:许可证、执》照、资质证》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!、中止、撤销的决定!不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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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?),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!于,确认:土地、矿藏、水【流、森林、山岭、】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、!海域等自然资源【的,所有权?或者使用《权的:决定不?服,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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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》(五)认为》行政机关侵》犯合法的《经营自主权》的,;,
! (—六)认为行政机【关变更或《。者废:止农业承《包合同侵犯》其,合法权益的;—
! 》(七)认为行政【机关违?法集资、征收—财物:、摊派?费,用或:者违法要求履—行其他义务的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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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八)认—为符合法定条件申】请行政机关》颁发许?可证、执照、资【质证、资格证—等证书或《者申请行政》。机关审批、登—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!没有:依法办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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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:(九)申请行政机】关履行保护人身权】利、财产权利、受教!育权利的法》定职责行政机—关没有依法履—行的:;
! (十)!申请行?政,机关依?法发放?抚恤金、社》会保险金《或者最低生活保【障费:行政机关没有依法】发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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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十一)认】为行政机关》的,其他具体《行政行为侵》犯,其合法权《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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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 公民、【。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认为行政机关的】具体:行政行为所依据的】下列规?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!政行为申请》行政复议时》可以一并《向行政复《议机关提出》对,该规:定的审查申》请,:,
! , (一)国】务,院部门的《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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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《县级以上《地方:各,级,人民政府《及其工作《部门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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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:(三)乡、镇人【民政府的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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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前款《所列规定不含国【务院部、委》员,会规章和地》方人民政《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!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办!理,。
! 第:八条 《不服:行政机关作出的【行政处分或者—其他人事处》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规的规】定提出申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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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不服行政机关】对民事纠《。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!他处理依《。法申请仲裁或—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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