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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 第二审程序 ! : :     第二【百二十七《条  ?被,告人、自诉人—和,他们的?法定代理人不—。。。服地方各级人—民法院第一审—的判决、裁定有权用!书,状或者口《头向:上,一级人民法院—上诉被?告人的辩护人和近】亲属:经被告人同》意可以提出上诉 !  》   附带民事诉】讼的当事人和他们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!。地方各级人民法【。院第一审的判决、】裁定中的附》带民事?诉,讼,部分提出上诉 【 ?   《  对被《告,人,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!借口加以剥夺— 》   ?  第二《百二十八条  地】方各级人《民检察?院,认为本级人》民法:院第一审的判决、裁!定确有错《误的时候《应当向上一级人民】法院提出《抗诉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百二十?九条 ? 被害人及》其法定?。代理:人,不服地?方各级人民法院第】。一审的判决的—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!以内有权请求人【民,检,察院提出抗诉—人民检?察院自收到被害人】及其法?定,代理人的《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!作出是否抗》诉的决定并且—答复请求人》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百三十—条  不服判决的上!诉和抗诉的期—限为:十日:不服裁定的上—诉和抗诉的》。期限为五日从接到】判决书、裁》定书的第二》日起算 — ?  : ,。 第二百《三十一条  —被告:人、自诉人、附带】民,事诉讼的原告人【和被告人通过原【审,。。人民法院提》出上诉的《原审人民《法院应当在三日以】内将上诉状连同案】卷、证据移送上【一级人民法》院同时将上诉—状副本送交》同级人?民检:察院和对方当事【人 ? : , ,   ? ,被告人、自诉人、】附带:。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!被告:人直接向第二审人】民,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!审人民?法院应当在三—日以内将《上诉状交原审人民】法,院送交同级》人民:检察:院,和,对方当事人》    ! 第二百三十—二条  地方各【级,人民检察院对—同级人民法院—第一审判决、裁【定的抗诉应当通【过原审人民法—院提出?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!抄送上一级人—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!院应当将《抗诉书连同》案卷、?证据移送上一级人】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!副本送交当》事,人 》     —上级人民检察院如】果认为抗《诉不当可以向同级】人民:法院撤回抗诉—并,且通知下级人民【检察院 》 , ,     第二百!三十三条 》 第二?审人民法《。院,应当就第《一审:判决认定《的,事实和适用》法律进行全面—审查不?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!的限制 《 《     共—同犯:罪的案?件只:有部分被告》。。人上诉?的应当对全案进【行审查?一并:处理 《。  》。。 ,  第二百三十四】条  第二审—人民法院《对,于,下列:案件应当组成合【议庭开庭审》理 ?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, (:一,)被告人、自诉人】及其法定代理人【对第:一审认定的》事实、证据》提出:异议可能影响定罪】量刑的上诉》案件; 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二)—被告人被判处死【刑的上诉案件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三)人民检察!。院抗诉的《案件; 《 《  :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四)其他应当开庭!审理的案件 —   【  :第二审?人民法院决》定,不开庭审理》的,应当讯?问被告人听取其【他当事人、辩护【人、诉讼代理人的意!见 》     第二】审人民?法院开?庭审理上诉、抗【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!。生地或者《原审人民法》院所在地进行 】  》。   第二百三【十五条?  人民检察—院提出抗诉的案【件或者第二审—人民法院开庭—审理的公诉案件【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!。当派员出席》法庭第二审》。人民:法院应当在决—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!知人民检察院查阅】案,卷人民检察》院应当在一》个月:以内查阅完》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!卷的时间不》计入审理期限— , ,  》。  : ,第二百?三十六条  第二】审,人民:法院对不服第—一,审判决的《上诉、抗诉案件经】过审理后应》当按照下列情形【分别处理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原判决认!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!确、:量刑:。。。适,当的: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!者抗诉?维持原?判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原判】。决认定事实没—有错误但适》。用法律有错误—或者量刑不当的【应当改判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原判决事实!。。不清楚或者证据【不足的可《以在查?。清事实后改判;也】可以:裁定撤销原判发【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!审判 —   《  原审人民法院】对,于依照前《。。款第三项规定发回】重新审?判的案件《作出判决后被告人】提出上诉或者—人民检察院提出抗】诉的第?二审人民《法院:。应当依法作出—判决或?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!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!  【   第二》百三十?七条  第二审人民!。法院审?理被告人或者他【的法定代理人、辩护!人、近亲属上诉的案!件不得加重》。被告人的刑罚第【二审人民法院发回】原审:人民法院重》新审判的案件除【有新的?犯罪事实人》民检察院补充—起诉的以外原审【人,民法院也不得加重】被告:人,的刑罚? : ?。。。 ,    人民检察院!提出抗诉或者自诉】。人提出上诉的不受】前款规定的限制 】 》 ,   第《二百三十八条 【 第:二审人民法院发现】第一审人《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!违反法律规定的【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!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!发,回原审人民法院重】新审判 《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违反本法有关公】开审判的规定的; ! :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违】反回避制度的;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剥夺或者限制了当!事人的?法,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!公正审判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:四,)审判组织的组成】不合法的《; : ? 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:五):其他:违反法律规定—的诉讼?。程,序可能影响公—正,审判的 !    第二—百三:十九条  》原审人民法》院对于发回重新审】判的案件应当—。另行组成《合议庭依照第—一审程序进行—。审,判对于重新审判【后,的判:决依照?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!、第二百一十八条】、第二百一十九【条的规定可以—上诉、抗诉》    ! 第二百四十条  !第,二审人民法院—对不服第一审—裁定的上《诉或:者抗诉经过》审查: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!百三十?六条、第二百—三十八?。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!的规定分别情形【用裁定驳回上—。诉、抗诉或者撤销】、,变更原裁定 !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四十一条【  第二《。审人民法院》。发回原?。审,人民法?院重新审判的案件】原审人民《法院从收《到发回的案件—之日起?重新计算《审理期限 ! , ,   第二百四十】二条  第二审人】民法院?审判上诉或者—抗诉案件的程—序除本章已》有规定?。的以:外参照第一审—程序:的规定进行 】     第二!百四十三《条  第二》审人民?法院:受理上诉、抗—诉案件应当在—二,个月以?内审结对于可能判】处死刑的案》件,或者附带民事—诉讼的案《件以: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!八条规定《情形之一的经—省、自?治区、直辖市高【级人民法院批准或】者决定可以延长【二个月?。;因特?。殊情况还需要延【长的报请《最,。高,人民法院《批准 】    《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!诉、抗诉案件的审理!期限由最高人民法】院决定? ,   【  :。第二百四十四条【  第二审的判决、!裁定:和,。最高:人民法?院的判决《、裁定都是终—审的判决、》裁定: 》     第二百四!十五:。条  公《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!和人:民法院对查封、扣】押,、冻结的犯罪嫌疑人!、被告?人的财物及其—孳,息应:当,妥善保管以》供核:。。查并制作《清单随案移》送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挪用】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!人的合法《财产应当及时返【还,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!期保存的物》品,应当依照国家有【关规定?处理 》 , :    对》作为证据使用的【实物应当随案移送】对不宜?移送的?应当将其清单、照片!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!案,移,送 《 : ,    人民法院作!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!、扣押、冻结—。的财物?及其孳息作出—处,理 【 , ,  :人民法院作出—的判决生效以—后有关机关应当根】据判:决对: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!财物: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!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!。赃款赃物及其—孳息除依法返还【被害人?的以外一律上—缴国库 —   》  司法工作—人员:贪污、挪用或者【私自处理查》封,、扣押、冻结—的财: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;不构成!。犯罪的?给予处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