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,节 勘验、检查 !   】  第一百二十八条!  侦查人员对【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!、物品、人》身、:尸体应当进行勘【验或者检查》在必要?。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!聘,请具有专门知识【。的,人在侦查人员的【主持下进行》勘验、检查 【 :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二十九条》  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有—。义务保护《犯罪现场并且立【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!勘验 》 ?。    第一—百,三十条  侦查【人员执行勘验、检查!必须持有人民检察】院或者公安机关【的证明文件 】 :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三十一条  —对于死因不》明的尸体《公安:。机关:有权决定《解剖并且通》知死:者家:属到场 《    】 第一百三十二【条  ?为了:确定被害《人、:犯罪嫌?疑人的某些特—征、伤害《情况或者生理状态】可以:对人:身进:行检:查可以?提取指纹信息采【集血液?、尿液等生物样【本 : 《     犯罪嫌】疑人: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!员认为必要》的时候?。可以:强制检查 》   【。 , 检查妇女的身【体应:当由女工作人员或】者医:师进行 !    第一百三】十三条 《 勘验、检》查的情况应》当写成?笔,录由参加勘验、检】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!或者盖章《 ? :     第一百三!十四条  人—民检察院审》。查案件的时候对【公安机关的勘验、检!查认为需要复验【、复查时可》以要求公安》机关复验、复查【并且可以派检察【人员参加 !   ?  第一百三十五条!  为了查明案情】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!机关负责《人批准可以进—行侦查实验》    ! 侦查?。实验的情《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!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!盖章: —。    侦查实【验禁止一《。切,。足以造成危险、侮】辱人格?或者有伤风化的行】为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