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】勘验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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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二十八条! :侦查人员对》于与犯罪有》关的场所、物品【、人身、《尸体应当《进行勘验或者—检查:。在必要的时》候可以?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!门知识的人在—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!行勘验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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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》百二十九条 —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?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!并且:立即通知公安—机关派员勘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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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【三十条 侦查人员!执行勘验、》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!察院或者公安机关】的证明?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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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—百三十一条 对】于死因不明的尸体】。公安机关有权决定】。解剖: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!场
! 第一百》三十二条 》 ,为了确定《被害人、犯罪—嫌疑人的某些特征、!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!。态,可以:对人身?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!纹信息采集血液、尿!液等生物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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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】罪,嫌疑人如果拒绝【检查侦查《人,员认:为,必要:。的时候可以》强制检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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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检查妇女的身体应】当由女工作》人员或者医师进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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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第一?百三:十三:条 勘验、—。检查的情况应当写】成,。。笔录:由参加勘验、—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!名或者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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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,三十四条 》 ,人民检察院审—查案件的时候对【公安机?关的勘验、》检查认为需》。要复验?。、,复查时可《以要求?公安机关复验—、复查?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!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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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三十五条 —为了查明案情在【必要的时《候经:公安机关负》责人:批准可?。以进行侦查实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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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侦查实验》的情况应当写成笔】录由参加实验的人】签名或者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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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侦查实验禁止!一切足?以造成危险》、侮辱人格或—者有伤风化的—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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