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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《 证 据《
】 第五十【条 可以用于【证,明案件事实的材料】都是证据
【。
:
证—。据包括
】
】 (一)物》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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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)书证】;
:
! (三—)证人证《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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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— (—四):被害人陈述;—
—。 (!五)犯罪嫌疑人【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!;
?
《 : —。(六)鉴《定意:见;
《
,
【 (七—)勘验、检查—、辨认、侦查—实验等?笔录;?
,
! : (八)》视听资料、电子【数据
《
【 证据必《须经过?查证属实才》能作为定案》的,根据
》
《 第五十—一条 公诉—。。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!举证: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!担自诉案件中被【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!由自诉?人承担?。
》
》第五十二条 — 审判人员、检【察人员、侦查—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!序收集?能够证实犯罪嫌疑】人、被告《人有罪或者无—罪、犯罪情节轻【重的各种《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!以威胁、《引诱、欺骗以—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!证据不得强迫任何】。人证实自《己有:罪必须保证一—。切与案件《有,关或者了解》案情的公民》有客观地充分地【提,供证据?的条件?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!收他们协助调查
】
:
【第五十三条 公安!机,关提请批准逮捕【书、人民检察—院起诉书、人民法院!判决书必须忠—实于事实真象故意】隐瞒事实真象—的应当追究责任
!
第!五十四条 人民】法院、人民检—。察院和公《安机关有权向—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!、调取证据有关单位!和个人应当如实提】供证据
!。 ? 行政机《。关在行政《执,。法和:查,办案件过程》中,收集的物证、书【证、视听资料、电子!数,据等:证据材料在》刑事诉讼《中可:以,作,为证据使用
】
? 对涉及国家!秘,密、商业秘》密、个?人隐私的证据应当】保密
》
:
》凡是伪造《证据、隐《。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!的,无论属?于何方必《须,受法:律追究
》
第!五十五?条 对一切案【件,的判处都要重证【据重:调查研究不轻信口】供只有被《告人供述没有其他】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!人,有罪和处以刑罚【;没有被告人供【述证据确实、充【。分的可以认定—被告人有《罪和:处以刑罚
》
,
:
》 证据确实、充分应!当符合以下条—件,
【 —。。 (一)定罪量刑】。的事实?都有证据证明;
!
— : 《(二)据以定—案的证据均经法定】程序查?证属实?;
《
《 【(三)?综合全?案证据对所认—定事实已排除—合理怀?疑
】 第《五十六条 采用刑!讯逼:供等非法方》法,收集:的犯罪?嫌疑人、《被,。。告人供述和》采用暴力、威胁等】非法方法《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!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!除收集物证、书证】不符合法定程序【可,能严重影响》司法公正的》。应当予以补正—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!不能:补正或者作出合【理解释的对该证据】应当予以排除
】
》 : 在侦查《。、审查?起,诉、审判时》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!据的应当依法予【以排除不得作为【起诉意见、起诉决】定和判?决的依据
】。
》 第五十七条 【 人民?检察院接到报案【、控告、举》。报或者发现侦查【人员以?非法方法《收集证据的应当进】行调查核实》对于确有以非法方】法收:集证据情《形的应?当提:出纠正?意见;?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】
第五】十八条 法—。庭审:理过程中审判—人员认为可能存在】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!的,以,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!形的应当对证据【收集的合法性—进行法庭调》查
《
当】事人及其辩护—人、诉讼《代理:人有权申请人民法】。院对:以非法方法收集【的证据依法》予以排除《申请排除以》非法方法收集的证】据,的应当提供相—关线索或者》材料
?
《
第五十九!条 : ,在对证据收集的【合,法性:进行法庭调》查的过程中人民检】察院:应当对证据收集的】合法:性加以?证明
! 现有证据材】料,不能证明证据收【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!察院可以《提请人民法院—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!者,其他人员出》庭说明情况》;人民法院可—。。以通知有关》侦查人员或者—其他人员出庭说明】情况有关侦查—人员或?者其他人员也—可以要求出庭说明】情况经人民》法院通知有关人【员应当出《庭
《
【第六十条 —对于经?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!不能排?除存在本法第—五,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!方法收集《证据情形的对—有关证据应当—予以排?除,
,
,
】第六十?一条 ? 证人?证言必须在法—庭上经过《公诉人、被害—人,和被告人、辩—护人双方质证并且】。查实以后才》能作为定《案的根据法》庭查明证《人有意?。作伪证或者隐匿【罪证:的时:候应当依法处理
】
?。
第【六十二条 凡是知!道案件?情况的人都有作【证的义务
》
《
生理上、!精神上?有缺陷或者年—幼不能辨别》是非:、不能正确表达的】人不能作《证,人
《
【第六十三条 人民!。法院、人民》检察院和公安—。机关应?。当保障证人及其【近亲属?。的安:全
》
—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!行威胁、侮辱、殴】打或者?打击报复构》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;尚:不够刑事处罚的【依,法给予治安管—理处罚
【
》 第六十《。四条: 对于危害国【。家安:全犯罪、恐怖—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!质的:组织:犯罪:、毒品犯罪等—案件证人、鉴定人、!被害人?因在诉讼中作证本】人或者其近亲—属的人?身安全面临》危,险的人?民法院、人民—检察院和公安机【关应当采取以—下一项或者多项保】护措:。施
》。
《 : (一)不公!开真实姓名、住址】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!息;
》
!。 (二《)采取不暴》露外貌、真实声音等!。出庭作证措施;
!
【 (—三)禁止特定—。的人员接触证人、】鉴定人?、被:害人及其近》亲属;
—
《 — (四)对》人身和?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!措施;
—
? 《 《(五)其他必要的保!护措施
【
—证人、鉴定》。人、:被害人?认为因在诉讼—中作证本《人或者其《近亲属的人身安【全面:临危险的可以向【人民法院、》人,民检察院《、公安机关请求予】。以保护
! 人民法院】、人民?检察院、公安机【关依:法采取保《护措施有关单位和】个人应当配合
】
?
? 第六十》五条 证人—因履:行作证义务而支【。。。出的:交通:、住:宿、就餐等费—用应当?给予补助证人作【证的: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!务经费由同级政【府财政予以保障【
?
【。有工作?单位的证人作证所】。在单位不得克—扣或者?变相克扣其工—资,、奖:金及其他《福,利待遇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