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一编《 《 第一章!。 任务和基》本,原则 ? ?     】第一条 《 为了保证刑—法,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!保,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!和社会公共安—全维护社会》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!法制定本《法 【    第二条【  中?华人:民共和国刑》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!证准确?、及时地查》明犯:罪事实正确应—用法律?惩罚犯罪分》子保障无《罪的人不受刑—事追究教育》公民自觉遵守法【律积极同犯罪行为】作,斗争维护社会主【义法制尊《。重和保障人》。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!利、财产《权利、民主》权利和其他》权利保障《社,会主义建设事—业的顺利《进行 》 :。   ?  第三条 —。 ,对刑事?案,件,的侦查、拘留—、,执行逮捕、预—审由公安机》关负责检察、批准逮!捕、:检察机关《直接受?理的案?件,的侦查、《提起公诉由人民检】察院负责审》判由人?民法:院负责除法律特【别规定的《以外其他任何机【。关、团?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!这些权力《 —  :  人民法院、【人民检?察院和?公安机?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!严格遵守本法—和其他法律的—有关规定 【    — 第:四条  《国家安?全机关?依照法律《规定办理危》害国:。。家安全的刑事案【件行使与公》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!  —   第五条—  人民法院依【。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!审判权人民检—察院依照《法律:规定独立行使检【察权:不,受行政机关》、社会团《体和个人的干涉【 —    第六条 】 ,人民法院《、人民检察院和【公安机关《进行刑事诉讼必【须依:靠群众?必须以事实为根据】以法律为准绳对于】一切公?。民在:适用法律上一律平】等在法?律面前不允许有任】何特权 —。 ?。    第七—条  人民法—院、:。。人民:检察院和《公安机关进行刑事】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!相配:合互相制约以保证】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!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人民检《察院依法对刑事诉】讼实行法律监—。督, : 《   ? 第九条  各民族!公,民都有用本》民族语言文字—进,行诉讼的《权利人?民法院?、人民检察》院和公安《机,关对于不通晓—。当地: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!讼参与人《应当为他们翻—译, : ?   ?  在少数》。民族聚居《或者多?民族杂?居的地?区应当用《当地:通用的语言》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!。的文字发布判—决书:、布告和其他文【。件 《 ?。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!人民法院《审判案件实行—两审终审制 【 ?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  人民法院审判!案件除本法另有规】定,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!被,告人有?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!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!。。得辩护? , , ?     第十二】条,  未经人民法院依!。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!得确定有《。。罪 【    第》十三条  人民法】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!实行人?。民陪:审员陪审的制度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人民法院、—人民检察院》和公安?机关应当《保障:犯罪嫌疑《人,、,。被,告人和其他》诉讼:参与人?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!其他诉?。讼权:利  】   诉讼》参与人对于》审判人员、检察【人员和侦查人员侵】犯公民诉讼权利和】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!提,出控告 — , ,。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  犯罪嫌—疑,人、被?告人自愿如》实供述自《己的罪行承》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!意接受?处罚的可以依法从】宽处理 《     !第十六条  有【下列情形《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!任已经追《究的应当《撤销: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!终止审理或者—宣告:无罪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。。 (一)情节显【著轻微、危害不【大不认为《是犯罪?的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,),犯罪已过《追诉时效《期限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《)经特赦令免除刑】。罚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,)依照刑法告—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!告诉或?者撤回告诉的;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五):犯罪嫌疑人》、被告人死亡的【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六)其】他法:律规定免予》追究刑事责任—的 【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 对于外国!人犯:罪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!适用本法的规—定 ? 《。    对》于享有外《交特权和《豁免权的外国人犯】罪应: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!过外交途《径解:决 《。 ?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缔结或者—参,加,的国际条《约或者?按,照,互惠原则我国—司法机关和外—国司:法机关可以相互【。请求刑事司》法协助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