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一编? : ? 第一章 !任务和基本》原则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一条  【。为了: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!惩罚犯罪保护人民】保障国?家安全和社会—公共安全维护社会】主,义,社会秩?序,根据:宪法制定《。本法 《     第!二条  中》。华人民?共和国?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!保证准确、及—。时地查?明犯罪事实正确应】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!保障无?罪的人不受》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!觉遵: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!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!义法制?尊重和?保障人权《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!。。、财:产权利、民主权利和!其他权利保》障社会主义》建设事业《的顺利进《行 》 ,     第三条 ! 对:刑事案件的侦查【、拘留、《执行逮?捕、预审《由公安机关》负,责检察、批准逮捕】、检察?机,关直接受理》。的案件?的侦查?、提:起,公诉由人民检察院】负责审?判,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!。律特别规定的—以外其他任》何机关、团体和个人!都无权行《使这些权力 【 ?     人民法】院、人民《检,察院和公安机—关进行刑事诉讼必】须严格遵守本—。法,和其他法律的有【关规定 》     第!四条  《国家安全《机关:依照法律规》。定办理危害国家【安全的刑事》。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!相同的职权 — :  《   第五条—。  人民《法院:依照法律规定独立】行使审判权人—民检:察院依照法》律规定独立行使检】察权不受行政机【关,、社会?团体和?个,人的干涉 》   【  第?六条 ? 人:民法院、人》民检察院和》公安机关进行刑事】诉讼必须依靠群众】必须以事实为根【据以法律为准—绳对于一切》公民在适用》法律上一律平等【在法律?面前不允《许有任何特权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七条 》。 人民法院》、人民检察院—和公安?机关进行《刑,事诉讼应《当分工负《。责,互相配合互相制【约以: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!法,律   !  :第八条  人民【检察院依法对—刑事诉讼实行—法律监?督 —     第九条】  各民族公民【都,有用本民族语—言文字进行》诉讼的?。权利人民《法,院、人?民检察院和公安机】关对于不《通晓当地通用的【语言文?字的诉讼参》与人应当为他们翻】译 ?     在!少,数民族聚居或者【。多民族杂《居的地区应当用【。当地通用《的语言进行审讯【用当地?通用的文字发—布判决书、》布告和其他文—件  】 ,  第?十条  人民法院】审判:案件实行两审终审】制 《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人民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】法另有?。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!进行被告人有权【获得辩护人民法院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】获得:辩护 】   ? 第十?二条  《未经人民法院—依法判决《对任何人都不—得确定有罪 — ?     第十三!。条 : 人民法院审判案】。件依照本《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!审的制度 》 》    第十四【。条  人民法院、】人,民检察院和公安【机关应?当保障犯罪嫌—。疑人、?被告人?。和其他诉讼》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!护权:和其他诉讼》权利 》  《  : ,诉,讼,参与人对于审—判人员、检察人【员和:侦查人员侵犯公民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】辱的行为《有权提出《。控告 【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。条  犯《罪嫌:疑,人、被告人自愿如】实供述?自己的罪行承认【指控的犯罪事—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!以依法从宽处理 】  — ,  :第十六条 》 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!已经追究的应当撤】销案件或者不—起诉或?者终止审理》或,者宣告无罪 【 ?   ?。  :    (》一):情节显著轻微、危】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!的,。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犯!罪,已过追诉时效期【。限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—),经特赦?令免除刑罚》的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四)依照刑法告诉!才处理的犯》罪没有告诉或者【撤回告诉的;— :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(五)犯罪嫌疑人!、,被告人死亡》的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六【。)其他法律规—定免予追究》刑事责任的》  【   第十七—条  对于外—国人:犯罪应当追究刑事】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!定 :    】 对于享《有外交特权》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!罪应当追究刑事责】任的通过《外交途径解决 【     !第,十八条  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缔结?或者参?加的国?际条约或者按照【互惠原则我国—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!机关可以相互请求】刑事司法协助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