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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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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》任务和基本原则【
】 第一—条 : 为:了保证刑法的—。正确实施惩罚犯【罪,保护人?民保障国《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!全维护社会主义社】会秩序根据》宪法制定本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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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条 中华】人,民共和国刑》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!证准确、及时地【查,明犯:罪事:实正确应用法律【惩罚犯?罪分子保障无罪【。的人不受刑》事,追究教育《公民自?觉遵守?法,律,积极同犯罪》行为作斗争》维护:。社会主义法制尊【重和保障人》权保:护公民的《人身权利、财—产权:利,、民主权利和—其他权利《保障社?会主义建设》事业的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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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条 【对刑事案《件的侦查、拘留、执!行逮捕、预》审由公?安机:关负责检察、—批准逮捕、检—察机: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!侦查、提起公—诉由人民检》察院负?责审判由《人民法院负责除【法律:特别规定的》。以外其他任何机关】、团体和《个人都无《权行使这些权—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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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民法院、—人民检?察院和公安机关【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!格,遵守本法《和其:他法律的有关规【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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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【国家安全机关依【照法律规《定办理危害国家安】全的刑事案件—行使:与公安机关相—同的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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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第五条 人—民法:院依照法《。律规:定,独立行使审判—。权人民检察院依照】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!。察权不受行政—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!人的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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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六条 人》民法院?、人民检察院和【公安机?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!依靠群众必须—以事实为根据以【法律为准绳对于一】切公民?在适用?法律上一律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】允许有任《何特权
! 《第七条 人民法】院、人民《检察:。院和公安机关—进行刑事诉讼应【当分工负《。责互相配合》互相制?约以保?证准:确有效地执》行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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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条 人民检察!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!行法:律,监督:
】 第九条 各民!。。族公民都有》用本民族语言—文字进行诉讼—的权利人民法院、】人民检察院和—公安机关对于不通】晓当地通用的—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!人应当为他》们,翻,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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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少数】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!杂居:的,地区:应当: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!行审讯用当》地通用的《文,。字发:布判决书、布告和】其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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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:条 人民法院【审,。判案件实行》两,。审,终,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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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!人民法院审》判案件除本法另【有规: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!行被告人有权—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!义务保证被告人获】。得辩护
! 第十二条 !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!判决对任何人—都不得确定有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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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—条 ?人民法院审》判案件依《。。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!员陪审?的,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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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四条 人民法院】、人民检察院和公】。安机关?。应当:保障犯?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,和,其他诉讼《参与: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!和其他诉讼》权利
】 : 诉讼参与人【对于:审判人?员、检察人》员和侦查人员—侵犯公民《诉讼权利和人身【侮辱的行为有—权提:出,控告
! 第十五—条 犯《。罪嫌疑人、被—告人自愿如》实供:述自己?的,。罪行承认指控的犯】罪事实愿意接—受处罚的可以依法】从宽处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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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六条 《 ,。有,下,列情形之《。一,的不追究《刑,事责任已经追究【的,应当撤销案件或者】不起诉或《者,终止审理《或,者宣告无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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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一?。)情节显著》轻微、危害不大不认!。为是犯罪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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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(二)《。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!限的;
! 》 (三》。。)经特赦《令免除刑罚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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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)依【照,刑法告诉才》处理的犯罪没有【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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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!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死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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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六—。),其他法律规定—。免予:追究刑事责任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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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七条 —。 对于外国人犯罪】应当追究刑》事责任的适用—本法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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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!免,。权的外国《。人,犯罪应当追究刑事】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!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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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缔》结或者参《。加,的国际条约或—者按照互惠》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!外国司法机》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!司法协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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