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《七章 ?法律责?任 【 : ,   第四十八条】  经营者提供【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!有规定外应当依照】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!。的规定承担民事【责任 ?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一)商品或者服务!存在缺陷的;— —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)不:。具备: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!性能:而出售时未》作说明?的; ? :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三)—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!。包装上注明采—用的商品标》准,的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)!不符合?商品说明、实物样】品等:方式表明的质量【状况的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)生【产国家明令淘—。汰的商品《。或者:销售:。。。失效、变质的—商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六)销售》的商品数量不—足的; 】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服务的—内容和费《用违:。反约定的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八?)对消费《者提出的修理、重】作、更换《、,退货、?补足商品数量、【退还货款和服—务费:用或者赔偿损失的】要求故意《。拖延或?者无理拒绝的; !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九)!法律、?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损,害消费者《权益的情形 【     经!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!安全保障义务—。造成:消费者?损害的应《当承担侵权责任 !     第!四,十九条  经营【者,提供商品或者—服务造成消费—者或:者,其他受害人人—身伤害的《应当赔偿医疗—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!等为治?。疗和康复支出的【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!减少的?收入造成残疾的【还应当赔《偿残疾生活》辅,助,具,费和残?疾赔偿金造成死【亡的还应当赔—偿丧葬费《和死亡赔偿金 】    【 ,。第五十条《 , 经营?者侵害消费者的人】格尊:严、侵?犯,消费:者人身?自由或者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】息依法得到保—护的:权利的应当》停止侵害《、恢复名《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!道,歉并赔偿损失 【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十一条  经营者有!侮辱诽谤、搜查身体!、侵犯人身自由等】侵害消费者或者其】。他受害?人人身权《。益,的行为?造成严?重精神损害》的受害人《可,以要求精神损害赔】偿   !  :第五十二条》  经营者》提,供商品或《。者,服务:造成消费《者财产损害的应当】依照法律规定或【者当:事人:约定承担《修理、重作、—。更换、退《货、补足商》品数量、退》还,货款和服《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!等民:事责任 !    第五十【三,条,。  经营《者,以预收款方式提供】商品或?者服务的应当—按照约定《提供未按照约定【提供的应当按—照,消费者的要》。求履行约定或者退】回预付款;并应【当承担预付》款的利息《、,消费者必须支—付的:合理费用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五十四条  —依法:经,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!不合格的商品—消费者要求退—货的经营《者应当?负责:退货 》  《   ?第五十五条  经】。营者提供商品或者】服务:。有欺诈?行为的应当按—照消费者的要求增】加赔偿其受到的【。损失增加赔偿的金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!的价款或《者接受服务的—费用的?三倍;增加赔偿的金!额不足五《。百元的?为五百元法》律另有?规定的依《照其规?定,。    ! 经营者明知—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!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!造成消费《者或者?其他受害人》死,亡或者健康严重【。损害的受害人有【权要求经营者依【照,本,法第:四十九条、》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!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!求所受损失二—倍以下的《惩,罚性赔偿《。 :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六条】  :经营: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!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!外其他?有关法律、法—规对处罚机关—和处:罚,方式有规定的—依照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执行;法】律、法?规未作规定的—由工商?行政管理部门或者】其他有关行政部【门责令改正可—以根据情节单—处,或者并?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!得,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!以上十?倍以下的《罚款没有违法所【得的处以五十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《责令停业整顿—、吊销营业执照【 ?   》 ,   ? , (一)提供的【商品或者服务—。不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】产安全要求的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,在商品中掺杂—。。、掺假?以假充真以次充【好或者以《不合格商品》冒充合格《商品的; 》 ?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生》产国家明令淘汰的】商品或者销售失效、!变质的商品的; 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四)伪造商!品的产地伪》造或者冒用他人【的厂名、《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!造或者冒用认—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五)《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!、检疫而未》。检验:、检疫或者伪造检】验、检疫结果的【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六,),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!。假或者引人误解的】宣传:的,; : 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 (《七):拒绝或者拖》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!对缺陷商品》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!售、警示、》召,回、无害化处理【、销毁、停止生产】或者服务《。等措施?的,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八!)对:。消费:者提:。。出的修理、重作、】更换、退货、补足】商品数量、退—还货款和服务—费用或者赔偿—损失的要求故—意拖延或《者无理拒绝的—; :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九)侵害消费者!人格尊严、侵—。。犯消费者人身—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!个,人信息依《法得到保护的—权利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十)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对!损害消费《者权益应当予以【处罚:的其他情形 !     —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!形的除依照法律、法!规规定予《以处:罚外处罚机关—应,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!会公:布  】   第五》十七条? , 经:营者违反本》法规定提供》商,品或者服务侵—害消费者《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。任 【   ? ,第,五十八条  经【。营者违反本法规【定,应当承担民事赔偿】责任:和缴纳罚款、罚【金其财产不》足以同时支》付的先承担民事赔】偿责任 》 《   ? 第五十九条  】经营者对行政处【罚决定不服的可【以依法?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!起行政?诉讼 —   《  第六十》。条  以暴力、【威胁等方法阻碍【有关行?政部:门工作?人员依法执》行职务的依法追究】刑事:。责,任;拒绝、》阻碍有关《行政部门工作人员】依法执行《职务未使用暴—力、威胁方法—的,由公安机《关依照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治安管—理处罚法的规—定处:。罚,   】  第六《十一条  国家【机关工作人员玩【。忽职守或《者包庇经营者—侵,。。害消费者《合法权益的》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者上级《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!情节严重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