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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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节 分裂国家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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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十条 任!何人组织《、策:划、实施或者参与实!施以:下旨在分裂国家、】破坏国家统一—。行为之一的不论【是否使?用武力或《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!犯罪
! 【。(一)将香》港特:。别行:政区或者中华人民】共,和,国其他任何部分【。从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分离》出去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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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!)非法改变》香港特别行政—区或者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!何部分的法律—地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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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三)将香港特—别行:政区或者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!国统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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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!前款:罪对首要分》子或者罪《行重大的处无—期徒刑?或者十年以》。上有期徒刑;对积】极参加的处三年【以上十年以下—有,期徒刑?;对其他参加—的处三年以下—有期: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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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! 任?何人煽动、》协助、教唆、以金】钱或者?。其,他财物?资助他人《实,施本法第二十条规】定的犯?罪的即属《犯,。罪情节严重的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!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!的处五年以下有【期徒刑、拘役或【者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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