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!所有权、私》人所:有权
—
?
?。 第四十五条【 法律《规定属于国》家所有的财产—。属,于国家?所有即全民所有【
— 国有财产由!国务院代表》国家行使所有权;法!律另:有规定的依》照其规定
【
:。
》第四十六条 矿藏!、水流、海域属【。于,国家:所,有
》
第【四十七?条 城《市的土地属于国家】所有法律《规定属于国家所【有的农村和城市【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!所有
【。
》第四十八《条 森《林,、山岭、草原、【荒地、滩涂等自【然,资源属于国家—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!集体所有的除外
!
》。 , :第四:十九:。条 ?法律规定属》。于国家所有》的,野生动植《物,资源属?于国家所有
】
第】五十条 无线电频!谱资:源,属于国家所有
【。
《
》第五:十一条 法律【规定属于国家—所有的文《物属:于国家所有
!
第五】十二条 《 国:防,。资产属于国家—所,有
:
》 , 铁路、—公路、?电力设?施、电信设施和【油气管道等》基础设?。施依照?法律规定为国家【所有的属于国家所】有
! :第五十三《条 国家机关对】其直:接支配的《不动产和动》产享有占有、—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!国务院的《有关规定处分—的权利
—
,
—第,。五十四条 国家】举办:。的事业单位对—其直接支配的—不动产和动》产享有占《。有、使用《以及依?照法律和国务—院的有关规定收【益、处分的权利
!
】第五十五条 【国家:出资的企业由—国务院?、地方人民政府依照!法律、行政法—。规规定分《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!人职责享有出—。资人权益
》
?。
》。 第:五十六条 —国家所有的》财产受法律》保护禁止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侵占、?哄,抢,、私分、《截留、破坏
】
《 第《五十七条 履行】国有财产管理、【监督职责的机构及】其工作人员应—。当依法加强对国【有财产?的管理、监督促进国!有财产保值增值【防止国有财产损【失;滥用职》。权玩忽职《守造成?国有财产《损失的应当》依,法,承担法?律责任
《
?
,。
: 违《反国有财《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!制、合并分立、关联!交易等过程》中低:价转让、合》谋私分、擅自担保】或者以其他》。方,式造成国有财产损】失的: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!任
:
:
:
, 《第五十八条 集体!。所有的不《。动产和动《产包括
! —。 :(一)法《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!。的土地和森林、【山岭、草原、荒【地、滩涂;
—
,
— (【二)集体《所有的建《筑物、生产》设,施、农田水利—设施;
《
《
: 》 :(,三)集体所有的教育!。、科:学、:文化、卫生、—。体,。育等设施《;
》。
! ,(四:)集体?所有的其他》不动产和动产
!
《。 第五十—九条 农民集体】所有的不动产—和动产属于》本集体成员集体【所有
【
下列事项!应当依照法定程【序经本?。集体成员决》定,
?
? 】(一)?土地承?包方案以及将土【地发包给本集体【。以外的单位或—者个人承《包,;
:
,
《 《 ? (二)个别土地承!包经营?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!整;
《
】 《(三)土地补—偿费等?费用的?使用、分配》办法;
《
》 【 (:四)集体出资的企】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!项;
】 《 (五—)法律规定的—其他事?项
!。 第六十条 】对,于集体?所有的土《地,和森林、山岭、【草原、?荒地、滩《涂等依?照下:列规定行使》所有权
】。
, , ? (一)属于!村农民集体所—有的由村《。集体经济组织或者】村民:委员:会代表?集体行使《所有权;
—
,
? 【 (二)分别属【于村内两个以上农】。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!各该:。集体:经济组织《。或者村民小》组代表集体行—使所有权;
!
,
, ? , 《(三)属于乡镇【农民集体所有的由】乡镇集体经济组【。织代表集体行使【所有权
! 第六十一】条 城镇集体所有!的不:动产和动产》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!。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!占有、使《用、收益和》处分的权利
!
—第六十二条 — 集体?经济组织《或者村民委员会、】村民小组应当依【。照法律、行政法规】以及章程、村规民约!向本集体成员公布】。集体财产的状况
】。
— , 第六十三条 】 ,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!律保护禁止任何单】位和:个人侵占、哄—抢、私分、破—坏
! 集体经济组织】、村:。。民委员会或》者其负?责人作出《。。。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!合法权益《的受侵害《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!人民法院予以撤【销
》。
第六】十四条 私人对】其,合法的收入、房屋、!生活用品、生产工具!。、原材料等不动产】和动产享有》所有权
《。
】。 第六十五条— 私?人合法?。的储蓄、投资—及其收益《受法:律保护
】
国—家依照法律》规定保护私》人的继承《权及其他合法权【。益
【 , : 第六十六条— 私人的合法财产!受法律保《护禁止?任何单位和个人侵】占、哄抢《、破坏
【
》。 第六十七条 国!家,、,集体和私人》依,法可:以出资设立》。有限责任《公司、股份有限【公司或者其》他企业国《家、集体和私人所】有的不动《产或者动《产投到企业的由【出资人?按照约?定或者?出资比例享有—资,产收益、重大决策】以及选?择经营管理者—等权:利并履行义务
【
,
《 第六—十八条 企业【法人对其不动产和】动产依照法》律、行政《法规以及章》程享有占有》、,使用、收益和—处,分的权?利
:
!企业法人以外的【法人对其不》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!用有关法律、—行政法规以及章程】的规定
【
《 第六十九条 !社会团体依法—所有的不动》产,和动产?受法律保护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