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三章 考古】发掘: 第二十条】 申请从事》考古:发掘的?单位取得考古发掘】资质证书应》当具备?下列条?件 :  《   (一》)有4名以上接受】过考古专《业训练且主》。持过考古发掘项【目的人员; 【     (【二)有取得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】职务的人员;—    【 (三)有》从,事,文物安全保卫的【专业人?员; 》     》(四)有从事—考古发?掘所需的技术设备;!   — , (五?)有保障《文物安全的设—施和场所; !   ? ,(六)法律、行政】法规规定的》其他条件 】第二十一条 申领】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应!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申【请国务?院文物行《政主管?部门应当自收到【申请之日起3—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!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!决定批准的发—。给考古发掘资质证书!。;,决,定不:批准的应当书面【通知当事人并说【明理由 — ,第二十二条 —考古:发掘:项,目实行项目负—。责人负责制度 】 第二《十三条?。 ,配合建设工程进行】的考古调查、勘【探、:发,掘由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!政,主管:部门组织实施跨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的建设工程范围内!的考古调查、勘【探、发掘由》建设工?程所在地《的有关省、自—治区、直辖市人【民政: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!联,合组织实施;其【中,特别重要的建设【工程范?围内的考古调查【、勘探、《发掘:由国务院文物行政】主管:部门组织实施 !  :   建设》单位对配合建设工程!进行的考古》调,查、:勘探、发掘应当予】。以,协助:不得妨碍考》古调查、勘》探、发掘 】第二十?四条 国务院—文物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自收【到文物保护法第三】十,条第一款《。规,定的发掘《计划之日起30个工!作日内?作出批准或者不【。批准决定决定批准】的发给批《准文件;《决定不批准的应【当书面?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!由    】 文物保护》法第三十《条第二款规定的【。抢,救性:发掘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,文物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自》开工:之日起?10个?工作日内向国—务,院文物行政主管【部门补办《审批手续 — 第二十五条 】考古调查、勘探、】。发,。掘,所需经费《的范:围和标准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执行》 第二—十六条 从》事,考古发掘的单—位应当在考古发掘完!成之日起30个工】作日:内向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民—政府文物行政—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!物行政主管部—门提交?。结项报告并于提交】结项报?。告之日?起3年内向省—、自:治区: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文物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。和国务院文》物行政?主管部门提交考【古发掘报告 第】二十七条 从—。事考古发掘的单位】提交:考古发掘《。报告后?经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?市人民政府》文物行政《主管部门《。批准可以保留少【量出土文物作为【科研:标本并应《当于提交发掘报告之!日起6?个月内将其他—出,。土文物移交》给由省、自治区【、直:辖市人民政府文物】行政:主管部门指》定的国有的》博物馆、图书馆或者!其他: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!。藏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