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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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一条 《 为了适《应对外开放》和经济发展的需【要,加强:和完:善对外?资保险?公司的?监督: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!康发:展制定本条例—
! 第二?条 ?。本条例所称》。外资保险公司—是指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有关法—律、:行政法规的规—定经:批准在?中国境内设立和【营业的下列保险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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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一)外国保险公司】同中国的公司—。、企业在中国境【内合资经营的保险公!司(以下简》称合资保险公司);!
】 《 (二)外国保】险,公,司在中国《境内投资《经营的?外,国资本保险公司(】以下简称《。独资保险公司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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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—三)外国保》险公司在中国境内】的分公?司,(以下简称外国保险!公司分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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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》条 外资保险公】司必须遵守中—国法律、法规—不,得损害中国》的社会公共》利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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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外资保险公司的【正当业务活动—和合法权益受中【国法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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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】 国:务院保险监督管理】机构:负责对外资保险公司!实施监?督管理国《务院保险监督管【理机构的派出机【构根据国务院保险】。监督管理《机构的授权对本辖】区的外资保险—公司进行《。日常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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