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资?本项目?外汇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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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 】 境外机《构、境外个人在【境内直?。。接投资?。经有关主管部门【。批准后应当到外【汇管理机关办—理登记
! , 境外机构【、,境外个?人在境内从事—有价证券或者衍生】产品:发行:、交:易应当遵守国—。家关于市场准—入的规?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!管理部?门的规定办理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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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! 境内机构、境内个!人向:境外直接《投资或者从事境外】有价证券《、衍生产品发行【。、交易应当按照国务!院外:汇管理部门的规【定办理登记》国家规?定,需要事先经有—关主管部门批—准或者?备案的应《当在外汇登》记前: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!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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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十八条》 国家对外债实】行规模管理借—用外债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—。。办,理,。并到外汇管理机关】办理外债《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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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国?务院:外汇管理部门负【责全国的外》债统计与监》测并定期公布—外债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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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《。条 提供对外担保!应当向外《汇管理机关提出【申请由外汇管理【机关根据申请—人的资?产负债等《情,况作出批《准或者?不批准的决》定,;国家?规定:其经:营范围需经有关【主管部门《批准:的,应当在向外汇管理】机关:提出申请前办理批】准手:续申:请人签订对外担保】合同后应当到—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!外担保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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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国?务院批准为》使用外国《政府:或者国际金融组【织贷款进行转—贷提供对外》担保:的不适用《前款规定《
— ? 第:二,十条 银行业金融!机构在经批准的【经营: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!外提供商《业贷:款其他境内机构【向境:外提供商业贷款【应当:向外汇管理》机关提出申请外【汇,管理:机关根据申》请人的资产负债等】。情况作?出批准或《者不批准的》。决定;国家规定【其,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!管部门批准的—应当在向外》汇管理机关提出【申请前办《理批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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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【境外提供《商业贷款应》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!理部门的规定—办理: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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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—条 资《本项目外汇收入【保留或者卖给经【。营结汇、售汇业务】的,金融机构应当—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!但国家规定》无需:批准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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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二:十二条 资本项】目外汇支出应—。当按:照国务院外汇—管理部?门关于?付汇与购汇的管理】规定凭有效》单证以?自有外?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!汇、售汇业务的金】。融机构购汇支付【国家规定《。。应,当经外汇《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!在外汇支付前办【理批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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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!企业:按照国家有关—。规定进行《清算、纳税后—属于外方《投资者?所,有的人民币可—以向:经营结汇、售—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!汇汇出
】
? :第二十三条》 , 资本项《目外汇及结汇资【金应当按照有关主】管部门?及外汇管理机—关,。批准:的用途使用外汇【管理机?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!汇及结?汇,资金使用和账户变】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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